海口网11月24日消息(记者吴怡辉 摄影报道)为推动劳动人事争议源头治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11月23日,由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学会、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委员会共同开展的“多元普法筑牢法治基石 护航海南营商环境建设”劳动争议微课堂系列活动(第十期)成功举办。
活动现场。吴怡辉 摄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处副处长石勇军围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从发展历程、参保范围、缴费及个人账户管理等方面进行细致解读。“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限要求的人员,可以延长缴费;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符合年限要求的,可根据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至300%范围内选择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趸缴保险。”石勇军针对培训学员关心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计算进行重点讲解,对热点问题进行深度解析与分享,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政策内容。
授课讲师解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吴怡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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