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食品“素颜”示人 生鲜回归本色
“生鲜灯”本月起正式退场
12月6日,在龙华区坡博农贸市场,蔬菜区档口已将“生鲜灯”换成白炽灯,蔬菜颜色回归“本真”。记者 孙士杰 摄
不同颜色的灯光一开,肉类、海鲜、果蔬都能变得鲜亮起来——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本月起,此类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正式退出海口市场。
12月6日,记者走访海口部分农贸市场、超市发现,白炽灯已替代了“生鲜灯”。农贸市场内照明设施改善,均使用了普通的日光灯或黄光灯,超市内环境也变得更加明亮整洁。褪下“美颜滤镜”的食品以真实“素颜”示人,让市民购买得更安心放心。
灯光变正常 市民采购更放心
12月6日上午,美兰区龙舌坡农贸市场迎来早高峰,记者在这里看到,蔬菜、熟食、海鲜等档口已将“生鲜灯”更换为普通白炽灯。“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我们已经督促整改,把市场里的所有‘生鲜灯’都换掉了。”市场管理方有关负责人介绍道,该市场还同时安装了白炽灯,以增加市场内的采光,放眼望去,市场内各摊位都十分亮堂。
随后,记者又来到龙华区坡博农贸市场,未发现违规使用“生鲜灯”的情况。“以前卖肉摊的红光一照,各种肉看起来都新鲜得不得了,很难观察出肉类真实的新鲜程度。”正在市场内买肉的市民康阿姨告诉记者,现在换上了正常的灯光,食材的新鲜程度一目了然,挑选时也更放心了。
当日,记者又走访了金花农贸市场、金贸文华农贸市场、旺豪阳光超市(友谊·阳光城店)、大润发(龙昆南店)等场所,均未发现违规使用“生鲜灯”的情况。
违规可举报 最高罚款3万元
记者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办法》指出,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近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全省率先开展“生鲜灯”试点改造工作,所有在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一律停用并更换灯具,目前,全市农贸市场和大型商超食用农产品经营场所实现灯具更换全覆盖。
“生鲜灯”事虽小,却连接了千家万户的菜篮子,是事关食品安全的大民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大型商超经营者等要积极响应政策,自查、更换“生鲜灯”,同时,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5、1234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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