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出台优秀电影创作生产传播项目扶持奖励办法
票房超1亿元最高奖励300万元
近日,我省印发《海南省优秀电影创作生产传播项目扶持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拿出“真金白银”对优秀电影创作生产传播项目予以扶持奖励,鼓励创作生产传播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精品力作,讲好海南自贸港故事,推动海南电影事业繁荣发展。
《办法》扶持与奖励的电影项目包括各类国产故事影片、戏曲影片、动画影片、纪录影片、科教影片(含以上各类型的中外合拍影片)。
扶持奖励的对象分为五类,即有望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力的电影创作项目;代表海南参加中宣部、国家电影局、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等有关部门主办的全国性重大文艺评选、比赛、电影节或社会广泛认可的国际性重大比赛、主流电影节,有望获奖或已获得主要奖项的电影作品;以海南题材、海南元素为主要创作内容项目,作品主要展示海南的人文历史、自然风光、发展成就等,对宣传海南、提升海南形象和文化知名度具有较大影响和促进作用的项目;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播出的电影或在主流电影院线发行放映并取得较好票房成绩、具有良好社会效益的电影;《办法》未列入的其他特殊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扶持或奖励。
《办法》对电影项目给予电影创作扶持、电影首映式扶持、重点项目扶持、国内票房奖励、境外票房奖励、播出奖励、获国家级奖奖励、获国际电影节奖奖励、获国内其他电影节奖奖励等九大类扶持政策的支持。其中,讲述海南故事的电影项目,作品主要展示海南的人文历史、自然风光、发展成就等电影项目,凭《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有效期内的)和剧本,每部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完成拍摄并获得电影公映许可证,再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被列为中央宣传部(国家电影局)重点项目的电影,每部扶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被列为省委宣传部(省电影局)重点项目的电影,每部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同为国家级重点和省级重点的项目取其一进行扶持)。
通过主流电影院线首次公映,具有良好社会效益的电影,票房累计达到1亿元(含)的,每部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票房每递增1亿元,奖励相应增加5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电影项目成功赴境外发行,票房按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达到1000万元(含),每部给予50万元的奖励;票房达到5000万元(含),每部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票房达到1亿元(含)以上,每部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
对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的电影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获得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影金鸡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的电影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办法》规定,电影创作扶持的项目,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影视企业。其他扶持奖励的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海南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