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代表法的规定,12月20日至22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我省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驻琼解放军与武警部队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及部分省七届人大代表组成视察组,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的工作开展联合视察。
21日上午,在海口海事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视察组先后察看诉讼服务中心、精品案例展、海事法院船舶执行查控系统及大数据平台建设等情况,视察电子卷宗档案集成中心、审判法庭等,听取全省法院工作情况汇报;21日下午,在省人民检察院,视察组先后视察省人民检察院院史馆、第一分院重大案件办案专班、检察办案指挥中心,听取全省检察工作情况汇报;22日上午,视察组先后走进海口市政务服务大厅、海口市政府综合服务热线12345管理中心、省营商环境大数据综合信息和优化投诉监督平台,听取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工作情况汇报并召开座谈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苻彩香任视察组组长;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曹献坤、周军平、吕妍、张亨、韦小丽、林桓、景柱、黄海文、雷亚飞、戴萨如拉、苏少洪、吴少玉等14名全国人大代表及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视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戴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毅等陪同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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