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调整优化中考和中招政策,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权威解读
2026年起,考生升普高需有三年学籍且读满三年
近日,我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整优化我省中考和中招政策,进一步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不断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与海南自贸港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人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新增报名资格审查材料
调整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此次调整优化主要涉及中考报名和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两个方面。
《通知》要求,2024年起,具有我省户籍但外省学籍的初三学生在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及监护人签署的未在学籍地报名参加中招录取考试的承诺书。
普通高中招生范围调整方面,2024年,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计划以及厅直属中学和有关高校附属中学(以下简称“省属中学”)面向全省招生的统招计划,招收对象为在我省初中学校九年级有学籍且就读满一年的考生。省属中学分配到市县的统招计划、各市县所属省一级学校和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学校的统招计划,招收对象为在该市县初中学校九年级有学籍且就读满一年的考生。2025年,全省普通高中学校除国际班招生计划外,招收对象均为在我省或该市县初中学校八、九年级有学籍且就读满两年的考生。2026年起,全省普通高中学校除国际班招生计划外,招收对象均为在我省或该市县初中学校有三年学籍且就读满三年的考生。
2024年,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军人子女参加我省中考按现行政策执行。自2025年起,上述两类考生满足以下条件纳入全省普通高中学校统招计划招生范围:一是具有我省户籍,在我省九年级有学籍且就读满一年;二是其法定监护人属驻琼部队现役军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为全职引进在我省各类用人单位工作且聘期5年以上,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被我省认定为E类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
学籍和就读年限不符合上述招收对象规定条件的考生,实行单列计划录取。
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
逐步过渡实施新政策
《通知》将考生的初中学籍和就读年限要求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资格条件之一。在2022年、2023年省属中学、海口市“省一级学校”已实行单列计划基础上,从2024年起逐步扩大到全省范围,合理调节控制有海南户籍无海南学籍学生就读优质高中的比例,力争用2至3年时间过渡到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实施。
接下来,全省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在严格户籍、学籍管理基础上,强化各部门综合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大数据平台共享筛查作用,建立和完善户籍、学籍、社保等联审联查机制,以及入学、转学、就读、考试报名审核、资格检查和抽查,严查“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和“考试报名造假”等,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入学招生行为。同时,为落实好教育部深化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改革要求,各市县将加大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力度,进一步增加普通高中学位,确保全面实现属地招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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