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审议和表决有关议案、报告及人事任免事项等。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艳萍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揭晓强、蔡君、徐志飞、冯明、陈全能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以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以上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送审稿)》《海口海事法院工作报告》《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票决出的市级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草案)》,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文件材料,表决通过《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海口海事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送审稿)》《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草案)》《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体会议执行主席名单(草案)》《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草案)》《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市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办法(草案)》等文件材料提交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会议对2023年10项市级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经现场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还表决通过补选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给获评2023年度好议案建议的人大代表 颁发荣誉证书。
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后,王艳萍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随后,被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副市长韩运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柏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立新,市监察委员会、海口海事法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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