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陈春平,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赵旭辉在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中的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该事故是一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该事故的发生是问题长期发展积累的结果,宁夏回族自治区和相关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不到位,对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未深刻汲取教训,对事故发生均负有责任。
陈春平同志作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和联系消防部门的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未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推进本地区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不力,对自治区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滞后、流于形式等问题失管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应予严肃问责。
赵旭辉同志作为银川市委书记、市长,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银川市有关职能部门监督执法等工作不力、燃气及餐饮行业管理混乱、相关部门干部不负责任甚至严重违纪违法等问题失管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应予严肃问责。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分别给予陈春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赵旭辉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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