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将于4月13日开幕,今年有不少参展的进口特殊食品,因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示,展会及延展期间,进口特殊食品不能现场提货、交易及试吃。
进口特殊食品参展企业应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展馆内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取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颁发的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或依法取得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临时注册证书或办理信息登记;取得临时许可或办理信息登记的参展进口特殊食品应是生产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准许上市销售的产品,且不会有造成任何健康危害的风险;取得临时许可或办理信息登记的参展进口特殊食品按照个人物品进行管理;不允许虚假、夸大宣传参展进口特殊食品功能功效。
进口特殊食品消费者应注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获得临时注册证书或办理信息登记的参展进口特殊食品,不可以现场提货、交易及试吃,请按照跨境电商有关规定下单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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