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23日消息(记者吴怡辉 摄影报道)为进一步增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4月22日,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海南就业驿站建行海府支行站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求职者提供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课堂”。
活动现场。吴怡辉 摄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向用人单位提出休假申请作为拒绝向劳动者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和安排休假的理由不成立,依法应向劳动者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或安排休假。”活动现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席秋冰结合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互动问答等方式,就求职者入职后可能遇到的常见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她指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其中,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
授课老师生动有趣的语言赢得了现场听众的好评。吴怡辉 摄
同时,为了满足就业群体的法律需求,授课老师还一对一进行互动交流,现场解答了劳动者以往遇到的法律问题,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自己在工作中的合法权益和保护途径,鼓励他们遇到劳动纠纷时合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课上引人入胜的观点、生动有趣的语言、贴近生活的案例吸引过往群众驻足听讲,也赢得了求职者的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在就业驿站中收获满满,不仅能够寻找求职机会,还能与一线仲裁员面对面交流,这样的服务不仅解决了他们眼前的困惑,更为他们未来的职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求职者认真听讲,记录精彩课堂内容。吴怡辉 摄
下一步,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依托丰富的案例资源、专业的仲裁员团队,以就业驿站为法治宣传前沿阵地,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普法驿站”在法律讲堂、多元解纷等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促进基层法治新局面。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