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环岛旅游公路交通运营项目奖励实施细则
最高奖励30万元
近日,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制定《海南省关于环岛旅游公路交通运营项目奖励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将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吸引更多运营环岛旅游公路交通项目的市场主体落地海南。
细则明确,奖励的支持范围是,符合海南自贸港文体旅商展发展需求,满足文体旅商展联动发展方向,有效运营环岛旅游公路交通项目的市场主体。全年累计服务游客总数不低于2万人次,且岛外游客比例超过30%,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全年累计服务游客总数不低于3万人次,且岛外游客比例超过40%,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申请环岛旅游公路交通运营项目补贴资金的单位须有合法注册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团体或机关事业单位,并同时具备经营或职责范围主要包含从事环岛旅游公路交通运输工作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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