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琼山区法院了解到,日前,在法官的调解下,一名欠债人卖掉财物还钱,并约定按月分期向申请执行人归还欠款。
陈某是一起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琼山区法院刚开始未发现陈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不动产登记机关、车辆管理部门也无相关登记记录。但执行法官不放弃,直至发现陈某在一快递企业工作,有较为稳定的收入,但其故意逃避执行、转移工资收入,与法院玩“捉迷藏”。
执行法官准备对陈某进行司法拘留。在法院,面对申请执行人王某,陈某声称宁肯被拘留也无钱可还。法官见状,向他指出,拒绝执行法院裁决不但将面临司法拘留,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经调解,陈某主动表示可卖掉随身佩戴的金项链还债,并当场向王某支付部分欠款。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商定陈某每月还款2500元,直至75000元总债务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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