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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遴选三防视频会商及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整改单位的公告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24-10-11 18:08

为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海南省信息化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将对三防视频会商及监控系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建设目标

本次安全建设整改总体目标,是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有关政策和标准,以《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为基本目标,结合针对等级测评发现的问题进行安全建设整改,使该系统满足相应等级的防护要求,提升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水平。

二、整改建设内容

本次安全整改工作,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坚持管理和技术并重的原则,将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有机结合。具体内容包含软硬件设备和安全服务,具体见附件《建设内容清单》。

三、资金安排

经费预算20万元,超过预算报价无效。

四、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等;

2.具有网络安全专业人才、信息化专业的团队(提交专业证书和近三个月的社保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单位简介;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简介及近三年来主要业绩情况;

4.技术团队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

5.编制技术方案;

  6.报价明细清单;

7.建设要求的硬件产品的关键部件(CPU、操作系统和数据等)必须符合测评要求(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www.itsec.gov.cn和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www.nsstec.org.cn 网站查看测评结果),并提供查询截图;

8.为了确保网络安全设备厂商具备完善的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满足项目建设完成后的交付效果,保证网络安全培训质量,要求网络安全设备厂商具备《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安全培训二级(含)或以上)》;

9.提供厂家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厂商公章;

10.本公告第四条要求的其他材料。

说明: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相关要求

1.有意参与者,请提交上述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材料纸质版一套,装订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材料装袋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后现场提交。

  2.报名材料提交日期:请于2024年10月16日17:00之前递交材料,逾期不予接收。我局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定,并结合工作量、报价、资质、业绩等情况确定承担单位。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东三街2号市公安局主楼5楼517室;联系人:杨先生、朱先生;联系电话:68725128、68725066。

海口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11日


[来源:海口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 [编辑: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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