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海南省信息化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将对三防视频会商及监控系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建设目标
本次安全建设整改总体目标,是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有关政策和标准,以《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为基本目标,结合针对等级测评发现的问题进行安全建设整改,使该系统满足相应等级的防护要求,提升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水平。
二、整改建设内容
本次安全整改工作,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坚持管理和技术并重的原则,将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有机结合。具体内容包含软硬件设备和安全服务,具体见附件《建设内容清单》。
三、资金安排
经费预算20万元,超过预算报价无效。
四、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等;
2.具有网络安全专业人才、信息化专业的团队(提交专业证书和近三个月的社保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单位简介;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简介及近三年来主要业绩情况;
4.技术团队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
5.编制技术方案;
6.报价明细清单;
7.建设要求的硬件产品的关键部件(CPU、操作系统和数据等)必须符合测评要求(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www.itsec.gov.cn和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www.nsstec.org.cn 网站查看测评结果),并提供查询截图;
8.为了确保网络安全设备厂商具备完善的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满足项目建设完成后的交付效果,保证网络安全培训质量,要求网络安全设备厂商具备《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安全培训二级(含)或以上)》;
9.提供厂家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厂商公章;
10.本公告第四条要求的其他材料。
说明: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相关要求
1.有意参与者,请提交上述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材料纸质版一套,装订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材料装袋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后现场提交。
2.报名材料提交日期:请于2024年10月16日17:00之前递交材料,逾期不予接收。我局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定,并结合工作量、报价、资质、业绩等情况确定承担单位。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东三街2号市公安局主楼5楼517室;联系人:杨先生、朱先生;联系电话:68725128、68725066。
海口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11日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