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29日消息(记者史子杨 摄影报道)“我们小区的地下车位要被开发商打包转给商铺业主使用,他们还限业主在20日前清空地下车库的车辆和物品。”近日,有市民向海口网《记者帮帮帮》栏目反映称,海口东林小区开发商在没有征求小区业主意见的情况下,将地下21个人防车位使用权转让给小区商铺业主,然后小区商铺业主发通知要求车主限期清空车位。对此,小区居民、业委会、物业均认为该做法不合理不合规。
小区地下车位被打包转让
业主:毫不知情
东林小区。史子杨 摄
据悉,东林小区现有257户业主,地上地下共145个车位,车位缺口较大。记者走访时,有业主表示,晚上6点过后该小区内的车位基本就满了,想要租赁地下停车位,需要业主摇号来获取。
令大家没想到的是,近期开发商把小区A栋三间商铺卖出去后,又同意将小区地下21个车位交给商铺业主使用,使用期限与商铺业主购置商铺的使用年限一致,这就导致了小区停车难问题更加突出。
“合同是开发商和商铺业主早就签好了,我们之前都不知道有这件事,直到有业主向我们反映才得知。”东林小区党支部书记叶锦龙说,“在此之前,他们甚至没有到物业处出示过相关资料和手续,并且人防车位是不可买卖的,合同是否涉嫌违法?”
小区的地下停车库。史子杨 摄
“小区停车位本来就非常紧张,现在开发商还要将这么多地下车位给商铺业主。下班回家后基本上车位都快满了,有的时候半夜还要下来挪车,换做开发商愿意吗?”多位业主表示,只能按一户一车位的标准给车位,这次最多让出三个。
多方现场协商调解“车位难”问题
商铺业主:剩余车位将开放给其他业主使用
11月18日,龙华区住保中心、区住建局、海垦街道住保办等职能部门等工作人员召开协调会现场调解。小区党支部、业委会、业主、开发商、商铺业主等代表近20人到场协商。
清场通知。史子杨 摄
商铺业主代表赵先生主张,商铺所有人也是小区的业主,且开发商已将合同涉及到的21个地下车位使用权转给他们,这在合同中有明确说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程序上没有问题。考虑到车库还有漏水破损,所以准备在20日先清场装修,这是他们发通知的初衷。等统计好实际需要的车位,可以将多余的车位开放给业主使用。
开发商海南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黄昌洪认为,地下车库的人防车位是以前规划时预留的,合同中约定的是转让人防车位使用权,没有买卖行为,属合理。
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律师韩美璇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和最高院裁判有关意见,人防车位所有权归国家不可以买卖,开发商作为人防车位的使用、管理和收益权利人,可以对人防车位的使用、收益权利进行转让,也就是可以转让使用权。
龙华区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柯维杰表示,人防车位属于国家所有,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只能租赁,东林小区地下人防车位的使用权转让争议需商铺业主和其他业主协商解决。
截至发稿前,东林小区地下车库没有业主清空车位物品,商铺业主也没有对施工进行下一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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