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10日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定于2025年1月中旬在海口市海南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建议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海口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海口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海口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海口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2025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票决2025年市级民生实事项目。
如遇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调整,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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