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明确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激励约束机制的通知》,从2025年1月起,海南设置连续参保、基金零报销“两个激励”机制和固定待遇等待期、变动待遇等待期“两个等待期”约束机制,进一步推动全民参保工作。
居民基本医保制度自建立以来激励机制相对欠缺,对连续参保、没有生病、没有发生医保报销的群众缺少激励政策。我省及时出台《关于健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居民医保的参保激励政策,落实依法参保,鼓励连续参保。
值得注意的是,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原则上每次提高限额均3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据介绍,海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是30万元,激励机制最高可提高6万元,即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累计达36万元。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海南分别设置了固定等待期和变动等待期。自2025年起,除有些特殊群体外,对未在集中征缴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以后的变动等待期不少于3个月,加上原有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则仍需至少等待6个月。
连续参保的激励机制方面
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如果中断参保,前期连续参保积累的年限自动清零,再参保时,年限需要重新计算。
基金零报销的激励机制方面
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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