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1日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柏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海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持续深化司法改革,以改革创新促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队伍,以公正高效的司法审判工作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引领区和推动海口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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