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1日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立新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海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坚决维护安全稳定、积极服务发展大局、持续做实检察为民、着力维护司法公正、深化全面从严治检,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队伍,为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引领区和推动海口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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