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春季学期转学工作今日9时开始
有需求学生应按时依规进行线上申请
1月18日,海口市教育局发布《海口市2025年春季学期转学申请指南》,明确2025年春季学期转学工作将于1月19日9时开始,有转学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按时、按规定进行线上申请。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于家庭住址跨乡镇迁移、监护人跨区工作调动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学。普通高中学生由于监护人跨市县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跨市县迁移或因身体、心理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学。省内转学的,其中考成绩必须达到拟转入学校当届统招录取分数线;跨省转学的,必须参加外省中考并获得外省普通高中学籍,按与原就读学校同类同级的原则,转入监护人居住地附近的高中学校。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市教育局提醒,符合转学条件且学校有学位接收的,由学校接收;符合转学条件,但学校无学位接收的海口市户籍且尚未使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学生,由属地区级教育局统筹安排;不符合转学条件或学校无学位接收的,学校主动告知申请人继续在原学校就读。
所有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如需转学,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转学受理服务平台”申请。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转学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指南明确,提出转学申请的时间为1月19日9时至1月24日12时;1月24日12时后,申请信息不可修改;学校审核时间为1月25日至2月7日;2月13日前,转入学校通知申请人办理转学相关手续。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