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我省启动申请残疾学生陪读家庭补助
补助标准为每人100元/天
记者从省残疾人联合会获悉,我省残疾学生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陪读家庭补助将于2月17日启动申请。受助残疾学生应持有残疾人证,在普通中小学进行全日制随班就读,有助教陪读需求并经就读学校同意,且有人员全程陪读。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2月17日至28日,残疾学生监护人填写《海南省残疾学生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陪读家庭补助申请表》,并向就读学校提交,市县教育局于3月1日至14日完成初审。学校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开始记录该残疾学生考勤。经过审核审批、登记上报汇总后,残疾学生就读学校所在县残联按照补助金额每2个月将补助资金发放至受助残疾学生社保卡,补助按每人100元/天(50元/半天)的标准给予,一年救助不超过2万元。
省残联康复部有关负责人提醒,此次受助残疾学生应持有残疾人证。有申请补助的需求但还未办理残疾人证的学生,监护人要及时到户籍所在地为孩子办证,以免影响补助发放。如果开学后残疾证还未下发,可以先填写申请表,并配合学校做好考勤,残疾证下发后再补充提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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