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今起受理老旧柴油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申请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月26日起,市生态环境局开始受理2025年老旧柴油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本年度是最后一年发放国三排放标准老旧柴油车提前淘汰补贴,符合标准的车辆最高可获得25000元/辆的淘汰补贴。该项补贴根据车辆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发放,补贴资金用完即止。
根据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机动车辆即可申请补贴:在海口注册登记的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注册登记日期为2008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部分车辆登记时间不在此范围但在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环保网http://www.vecc.org.cn/上认定为国三柴油车,也属于补贴范围);未达到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淘汰报废的老旧柴油车;不属于财政供养单位的车辆、不属于2025年度及之前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辆;不属于因自然灾害、火灾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灭失报废的机动车辆;交售给省内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回收拆解,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的机动车辆;不属于已享受省里其他财政补贴政策的机动车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补贴标准为微型载客汽车7000元/辆,小型载客汽车10000元/辆,中型载客汽车15000元/辆,大型载客汽车25000元/辆。微型载货汽车8000元/辆,轻型载货汽车13000元/辆,中型载货汽车18000元/辆,重型载货汽车25000元/辆。补贴申请地址:秀英区长滨东四街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栋南楼6楼6020室;电话:089836659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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