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查办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4月24日,该局发布4宗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涵盖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类型。
据了解,4宗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包括海南某生态有限公司销售假冒专利商品案、海南某汽配有限公司销售商标侵权商品案、海口龙华区某商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海口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未经授权使用“海口火山荔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图案。
在海南某生态有限公司销售假冒专利商品案中,2024年9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查明,该公司委托海南某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7日和11月3日分两批生产“XX果肉椰子汁”1450箱,在其外观设计专利权终止后,仍然在产品包装上标注了专利号和“本产品已申请外观专利,仿冒必究”等专利标识,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金额共计18850元。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予以公告,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88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在海口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未经授权使用“海口火山荔枝”案中,2019年3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1641号公告,对“海口火山荔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注册号:30674567号)予以登记备案。2024年5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对琼山区海口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铺面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其销售的包装箱上使用“海口火山荔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图案。经查,该公司未经授权使用“海口火山荔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海口火山荔枝”包装箱500个、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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