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高级管理人员、企业经理、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在岗人员;现从事或有志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资福利管理、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二、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二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一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培训内容
人力资源规划 招聘与配置 培训与开发 职业道德 绩效管理 薪酬与福利管理 劳动关系管理。
四、培训师资
由国内、省内资深专家亲自授课,帮助考生掌握考试重点及评审技巧。
五、培训费用
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三级)¥1380元(含教材费及考务费)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国家二级)¥2180元(含教材费及考务费)
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一级)¥5380元(含教材费及考务费)
六、培训时间及方式
培训时间:以报纸公告为准。
培训方式:面授讲解、模拟考试、论文指导、免费资料发放、考前串讲及真题解析。
七、培训地点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办公大楼(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
八、证书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统一组织。培训结束后,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颁发职业技能培训证书。参加资格认证合格者,将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电子注册,网上可查询,全国通用,终生有效)。
九、报名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二寸黑白照片6张。
(2)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3)全国统考时间:上半年5月,下半年11月。
(编辑: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