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28日消息在2005年结束西部志愿者计划后,江苏泰兴人小陈(化名)来到苏州工作,并开始参加江苏省公务员考试。今年,他第五次参考,接连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就在他辞掉原工作的当口,却因未婚先育被认为违反计生条例,因政审不合格被拒录。
政审不合格未被录取
今年3月,小陈参加公务员考试报考的是泰兴市某乡镇的一个岗位。“笔试出成绩时,我就感觉这次考试特别‘传奇’。”小陈称他报考的职位仅招一人,按1:3的比例面试,而小陈笔试成绩第四。“第一名成绩非常好,但资格审查时发现不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的,所以被刷掉。”小陈随后替补进入6月19日的面试名单。7月10日,他接到泰州市人事局的电话,称第一名自动放弃,他再次成功替补。9月中旬,小陈顺利通过体检的名单在网上公示。随后他递交了辞职报告,打算休息一段时间就去镇上做公务员。
9月13日,被录用的公务员名单在网上公示,小陈意外地发现没有自己的名字。这期间,小陈一直给泰州市以及泰兴市的有关部门打电话,自己也托关系到处打听,最后得到的消息是:自己因为违反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政审不合格,所以不被录取。
未婚先育违反条例
小陈说,未婚先育也是有着迫不得已的苦衷:2003年大学毕业后,他作为赴西部贫困地区从事志愿服务的毕业生,来到了陕西铜川市某镇政府办公室,做起了副镇长助理。小陈现在的妻子小宋(化名)就是陕西铜川本地人,当时在镇政府隔壁的中学做老师。两人谈起恋爱,后来为了爱情私奔回到小陈的老家江苏。
回江苏后,小陈的父母催促儿子尽快把婚结了,可小宋联系家人时,她的父母却还生女儿的气,坚决不同意这门亲事。到2006年5月,小宋发现自己怀孕了,两人再次把结婚提上日程,并在当年国庆节办了婚礼,但女方的父母没有来。小陈说,因为岳父一直没给户口本,导致他迟迟没法办理结婚证。
2007年1月13日,孩子出生,小宋硬着头皮告诉老家父母自己的情况。当知道女儿已经有了孩子,小宋的父母这才把户口本邮寄过来。2007年2月16日,二人才补办了结婚证。
曾有类似拒录先例
“我不服气,就给相关部门打电话。”小陈得到的回复是他违反了《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方质问小陈:“作为准公务员,你应该知道你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条例,如果你不知道的话,那就不具备做公务员的条件。”
他开始去网上搜索政审到底需要什么条件,却意外发现了另一个相同案例,对方是个叫王莹的女报考者,她去年参加江苏公务员考试,在最后的政审中却因先育后婚被淘汰。
根据江苏省公务员的考试要求,对应考人员的政审要求中有一款是“不能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而小陈和之前的王莹被认定政审不合格,原因就在此。
前日,记者致电泰州市人事局,被告知小陈所报考职位属组织部管,建议采访组织部。记者联系到泰兴市委组织部时,一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没领结婚证就先生了孩子,这本身就是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违反这个条件要一票否决的,所以最后他政审不合格。”
(编辑: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