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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拒签学费被冒领 口头协议中介仍担责
来源:沈阳日报  作者:  时间:2010-11-29 18:41:37

核心提示

  王某看见广告上说“匈牙利春季入学学生全部获签,预留名额仅剩5名,成功率100%……”,就找到登广告的培训中心,联系办理出国留学。可是等钱交完了,却遭遇拒签。办理退学费时又遇麻烦,学费被留学代理卷跑。培训中心给出的说法是,此事与我无关!王某该找谁要钱呢?

  留学被拒签 退费遇麻烦

  2008年9月,王某与辽宁某培训中心口头达成中介服务协议,双方约定,由培训中心为王某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总费用8万元,除王某应交纳的各项费用外,剩余部分办成后给付培训中心。2008年9月5日,王某向培训中心欧洲部的工作人员孙某交纳了材料费2200元。10月13日,王某按照培训中心提供的信息通过中国银行沈阳市分行汇给匈牙利多瑙新城大学3550欧元,10月30日,王某向孙某交纳存款证明手续费3250元,证明费1280元。

  但是王某在2009年初办理签证时被拒签。2009年3月10日,王某在培训中心起草的退费申请书上签名,由培训中心协助王某向校方申请办理退费事宜。但王某未能要回学费,2010年初,王某将培训中心诉至法院。

  培训中心称 与公司无关

  庭审中,培训中心称已向警方报案:外国校方退回的中国5名学生的学费被匈牙利多瑙新城大学代理人李某以学生名义冒领,而李某下落不明,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培训中心认为,双方并未签订任何形式的服务合同,是王某委托公司员工孙某办理出国留学,系与孙某私下的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王某辩称:孙某系该公司欧洲项目部的经理,他申请留学事宜的所有行为都是在该公司组织下,由经理孙某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完成的,不能因未与培训中心签订合同就否认与其的委托服务关系。

  退费被冒领 中介应担责

  法院认为:本案中培训中心作为中介机构,与王某达成了口头协议,为王某办理出国留学事宜,可见,王某与培训中心之间形成的是服务合同关系。根据庭审中查明的事实,王某出国留学至匈牙利多瑙新城大学未能成行,王某向培训中心所交纳的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材料费、存款证明手续费等应由其自行负担。

  但培训中心为王某办理出国留学事宜的履约过程中,未尽一个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以致王某的签证被出入境管理部门拒签后,外方按照培训中心提供的退费申请书载明的银行、账号退给王某的费用被他人冒领,对此培训中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培训中心赔偿3550欧元

  培训中心提出王某只与孙某个人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的主张,因孙某是培训中心欧洲部负责办理出国留学手续的工作人员,王某申请留学事宜过程中有关办理公证、交款的方式以及注册等手续均系在孙某指导及带领下完成。王某有理由相信,孙某具有代培训中心进行工作的权利,孙某的行为后果应由培训中心承担。11月23日,市法院判决辽宁某培训中心赔偿王某3550欧元。

(编辑: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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