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旅游岛 |  房产 |  汽车 |  健康 |   |  教育 |  琼台人文 |  图片 |   | 
您当前的位置 : 教育>教育新闻>
高校毕业生创业3年内每年减税8千 娱乐业除外
来源:新京报  作者:  时间:2011-01-04 10:37:47

 海口网1月4日消息 记者昨日获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这是我国首次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请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政策的凭证。

根据政策,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优惠,但是从事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除外。

(编辑:童言)

网友回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