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14日消息 1月11日,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下称商贸学院)原院长方光罗(副厅级)受贿案在该省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针对检察机关对其涉嫌收受71万余元的指控,方光罗在庭审中全盘翻供,辩称自己一分钱都没收。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今年60岁的方光罗原系商贸学院督导员,2002年7月至2008年11月间,担任学院院长。2002年商贸学院成立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方光罗任组长,行使行政、组织人事、国有资产监管等管理职权和最终决策权。检察机关指控方光罗收受贿赂的事实均发生在该校建设新校区期间。
2010年4月26日,安徽省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方光罗立案侦查,同年5月11日决定将其逮捕。案件侦查终结后,安徽省检察院于2010年9月28日将此案指定宿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12月20日,宿州市检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至2007年初,方光罗在任商贸学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新校区建设过程中,为他人在工程发包、工程借款、工程款支付以及工程审计决算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36次收受赵蔚静(已因行贿罪被判刑)等6人所送现金69.3万元、价值2600元金银纪念币一套、购物卡2.1万元,财物折合人民币71.66万元。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方光罗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方光罗全面否认自己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公诉人当庭出示了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等证明了证据的合法性。
(编辑: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