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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离婚理由匪夷所思 为"干洗内衣"闹离婚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  时间:2011-02-01 10:43:47

    ■法官提示

    别让孩子成为牺牲品

    丰台区法院史金霞法官介绍说,“60后”、“70后”当事人可以为了孩子不离婚,而“80后”夫妻打离婚官司,为孩子考虑的很少,他们大多不会为了孩子不离婚。丰台区法院王晓耘法官也有同样的感受。两位法官都表示,“80后”夫妻离婚,不要让孩子成为婚姻牺牲品。

    王法官在审理多起“80后”离婚案件时发现,“80后”夫妻的婚姻里,孩子很多情况下并不能够成为维系夫妻感情的纽带,“80后”当事人对孩子感情不是很深,他们有些是奉子成婚、有些是奉父母之命成婚,他们生孩子就像完成任务。史法官说,“80后”父母不能总考虑自己的感受,要为孩子多考虑一些。

    ■法官分析

    “80后”缺少家庭意识

    “80后”崇尚自我、个性强,家庭意识不强,对于婚姻考虑的更多的是自我的感受,也不会顾忌长辈的态度。他们我行我素,“来电”了就闪婚,缘尽了就散。史金霞法官分析说,“80后”夫妻在婚姻中很少为对方着想,没有为对方付出、奉献的精神。“80后”中有些孩子在结婚后还沉迷于网络游戏,他们的心理年龄还没有长大,生活阅历少,不知道怎样承担家庭责任。   -

(编辑: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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