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街头被迫乞讨的儿童来说,报警才是最主要的解救手段。】
京华时报:除了拍照,大家还可以做什么?
于建嵘:其实,对街头被迫乞讨的儿童来说,报警才是最主要的解救手段。我们之所以首选拍照,是因为,这是一个相对来说最简单、也最容易操作的解救方法。
京华时报:遇到所有的乞讨儿童,都可以报警么?
于建嵘:对。国家有明文规定:凡接到“有人涉嫌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举报的,接待民警要认真询问案情,及时出警。对涉嫌犯罪的,可以按照组织儿童乞讨罪立案侦查;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要给予治安处罚。如果遇到家庭确实有困难的,应当由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救济。
京华时报:有具体的法律条文么?
于建嵘: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六)》中,特意增加了“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治理儿童乞讨问题上,这是法律上的一个很大的进步。
京华时报:这是一个常识,但似乎有很多人忽视了这个常识。
于建嵘:是的。我也认为,这个微博迄今为止最大的一个意义在于:让更多的人了解到利用儿童进行乞讨是违反国家法规的,公民可以举报,警察应该出警。这是一个法律上的常识,但很多人或者不了解,或者忽视了这一点。
京华时报:你们想帮大家找回这个常识?
于建嵘:对。这个认识的改变,对于我们解救孩子有很大的帮助。过去大家都以为,解救乞讨儿童的事,不是普通百姓能做的。现在我们知道,每一个人都可以进行举报,接到举报的警察必须要出警。无论是被拐卖的儿童,还是家里困难的儿童,都应该得到解救。
与此同时,对于很多善良的网友来说,我们可以意识到,自己是能有所作为的。我们以前都以为,(遇到乞讨儿童)我们给点钱算是作为,现在我们知道,报警是一种更好的帮助方式。
(编辑: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