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28日消息 近日公布的2010年上海中小学生安全情况报告表明:学校伤害事故主要由运动及学生玩耍打闹引发。学生课间打闹玩耍致伤的有401人,在校内体育活动受伤的有685人,均为轻微伤和轻伤。其中骨折的占56%,比上年上升2个百分点。报告认为,加强课间秩序的管理和体育活动的引导非常重要。
现状
怕出安全事故学校“舍动取静”
一所百年老校的副校长近日向记者诉说了他在学校遇到的烦心事:他在学校分管体育和后勤安保工作,学校体育教学和活动中的安全问题格外让他头痛,因为这些事情经常发生,防不胜防!
前不久,这位副校长去法院处理了一起官司,法院最后判决学校为一名学生意外伤害事故赔偿5000元。事情是这样的:在去年的一堂小篮球课上,一个学生被另一个学生撞到篮球架上,撞伤了头部,缝了好几针。这起事故原本是孩子在玩球时起了争执引起的。事后,受伤孩子的家长把肇事学生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由于不满法庭的裁定,双方家长反复纠缠。后来,孩子毕业了,家长没有顾忌了,索性将学校也告上法庭,并提出赔偿要求。“虽然我们觉得这起官司判得不大合理,但为了学校的声誉,我们只好忍了。”这位副校长说。
据介绍,很多学校对安全实行“一票否决”,甚至对体育教师提出这样的要求:只要别在体育课和体育活动时出现安全问题,怎么上课都可以。这种情况下,不少学校收了单杠、跳马等器材,有的将各种球也“马放南山”,冬天只让学生长跑。
“别说,这样做还真管用,学校再也没有出过什么事。只不过,学校的‘小胖墩儿’和‘小眼镜’越来越多,冬天感冒的好像也增加了。”这位副校长无奈地说。
实践
改善器材出台事故处理办法
为了防止校园中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近年来,教育部门加大投入,在硬件上加以改进。2009年,重庆市提出在3年内建成1000块塑胶跑道运动场;北京市密云县近些年加大投入,到今年,全县66所学校已经有63所变成了塑胶场地。不少地方还探索在运动器材上下功夫,软式排球、软式棒球等运动在校园里方兴未艾。
除了改善“硬件”条件外,从“软件”上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也很重要。自2002年教育部颁发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后,全国各地也纷纷出台相关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出台对学校体育课、课外活动等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处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一位老体育工作者如是说。
一些地方还构建起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如四川省江油市建立和完善了青少年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实行由学校统一购买意外伤害责任险的办法,经费在公用经费中列支。近些年,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等绝大部分地区都为学校上了校方责任保险。
另外,为防止运动出现意外伤害,一些学校还在管理上下功夫,比如江苏省南通中学在给入学新生体检时,对检查出有心脏病、血液病、哮喘等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建立档案,并在教学过程中予以特别关注。同时学校制定了应急预案,当学生出现状况时,学校会及时送学生到医院救治。
对策
加强立法应对校园安全事故
北京市京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毅认为,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中的安全问题,需要从几个层面加以解决:一是加强立法。教育部于2002年6月25日发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这一行政规章的颁布对于解决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和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这只是一个部门的行政规章,校园安全需要《校园安全法》这样的法律武器来捍卫。
二是守法。学校或教育部门在用法律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首先要厘清自己的责任,如果是无过错就不应当承担责任,学校应当理直气壮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现在很多校长是“怕”字当头,出了什么事都“以和为贵”,同时,社会上也没有形成对学校这一弱势群体的保护氛围,动辄将一些不满和私愤发泄到学校,令校园成了人人指责和“欺负”的对象,使得校长们到了谈安全“色变”的地步。
三是管理到位。学校在平常的管理中要做到位。现在一些学校为了让校园上档次,处处加以硬化,学校的器材设施如单双杠下面不是沙坑或软垫子而是铺上了地砖一类的材料,这就给校园埋下了许多安全隐患。
四是建立保险制度。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所有的学校都为学生上意外伤害险或校方责任险等,以减轻学校和体育教师等因意外伤害事故带来的经济负担。
(编辑: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