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4月28日电(记者王凯蕾)记者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为帮助大中专院校学生缓解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广东省政府决定安排3633万元,用于发放省属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贴。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2209.81万元,学生食堂补贴1423.45万元。
补贴覆盖省属公办、民办大中专院校和部属院校(不包括独立学院)。
按照补贴资金发放方案,对省属公办、民办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贴,以2010年秋季学期全日制在校生数为基数,按在校生人数的20%确定贫困面,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20元,补贴期限为2011年3月至2011年6月共4个月,全省补贴资金共计2141万元。
对部属院校(不包括独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贴,按省属院校学生补助标准的50%安排,即每生每月10元的标准,补贴期限同为2011年3月至2011年6月共4个月,补贴资金共计68万元。对学生食堂给予补助,以2010年秋季学期全日制在校生数为基数,按在校生人数每生10元的标准,对学校学生食堂给予一次性补助,补贴资金共计1423万元。
2010年底,广东省曾从省级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学生伙食价格临时补贴2406万元。
(编辑: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