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3日,宝丰司法所流动调解室在南关清真寺门口,与阿訇调解员共同调处了一起赡养纠纷,并随案为当事人说法讲理、真情调解,使父子俩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2011年4月19日,宝丰司法所流动调解室接到报警电话,直奔宝丰镇陆渠村田间,为即将激化矛盾的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并当场化解、发放普法宣传材料,取得良好的成效。
矛盾化解了,百姓满意了,心更宽了!
作为一名踏入公务员队伍不到两年的新兵,尤其是从沿海发达城市福建漳州到偏远的西部回民乡镇平罗宝丰,诸多的落差和不适让我成长了不少,尤其是在司法局各领导的帮助下,感受到了别样的磨练和阅历,于是写下了这段文字。
作为构筑社会和谐稳定、预防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司法行政机关承载的都是利国利民、功在千秋的职责和追求。身为一名司法助理员,在耳闻目睹了身边同事的优秀事迹并进入工作角色后,我可以很自豪地说:情系司法,无悔人生!
一杯杯热茶,浸透着我们对来访群众的多少同情;一次次出警,记录着我们对纠纷化解的多少迫切;一张张调解书,倾注着我们对工作的多少心血;一份份法制宣传单,又寄托了我们对受教人群的多少期盼,期盼更多的人懂得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把司法行政工作比作针,那么随时发生的矛盾纠纷就是破损的衣裳,司法调解员们以自己的心血为线,一针一针地缝补好破损的地方,尽管有时会因不得要领或者因破损太严重而扎伤自己,但是,我们并不会因此而却步,而退缩,恰恰相反,我们会用更大的决心、投入更多的精力来克服眼前的困难,尽量使原本破损的衣服变得完好如新,甚至更耐穿、更好看!矛盾化解了,百姓满意了,我们的心也就更宽了。
宝丰司法所的何建如,这个脸上时常挂着笑容、百姓时常挂在嘴边的何所长,提起他,认识的人无不连声称道。是的,他就是我跟随了一年、并深深敬佩的所长!记得刚到宝丰时,艰难而陌生的环境比我想象的还要糟:电脑是呆滞的,半天敲不出一个字来,工作没法正常进行;食堂每天做的除了干捞面还是干捞面,没地方洗衣晾晒,没地方购买生活用品,经常性的停水停电,一到晚上和周末,整栋政府楼便只剩下我一个人……
似乎自己被遗忘在了世上最荒凉的角落,那时的我,很茫然、很失落、很恐慌。是他,用那爽朗真挚的笑声和无微不至的关怀感动了我;也是他,用那全心为民的理念和苦中求乐的心态感染了我;还是他,用那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15年如一日不倦努力的精神状态鼓舞了我……他,就是宝丰司法所所长何建如。在他的引领和帮助下,我渐渐明白,越是艰苦的环境越要看得更高、站得更稳、做得更好。
为了让更多的家庭充满欢声笑语,为了让辖区的百姓更加安定和谐,一年来,我们奔走在宝丰与灵沙的各个村落,走访当事人,制止邻里纠纷、挽回经济损失、化解夫妻矛盾、帮教刑释人员、随时随地进行普法宣传;一年来,我们加班加点、互相打气,将工作档案整理规范,顺利通过“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一年来,我们马不停蹄、创新思路,先后创建了全区第一家穆斯林普法夜校、全区第一家基层司法所网站、全区第一个穆斯林说和室等五大创新,我们的信息多次被新华网、人民网、法制日报、宁夏日报、石嘴山日报等核心媒体刊物采纳。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宝丰司法所先后被评为2010年度司法行政系统目标考核一等奖、普法宣传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这些成果的取得,离不开何所长的辛勤付出,更离不开他对司法行政工作由衷的热爱。
在我们司法局,像何所长这样将工作视为生命的同事还有很多很多,基层科长罗静,这些天一直是带病坚持往返于各个乡镇、为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的;崇岗司法所所长安德生,25年来扎根基层,一心为民,经验足、点子新,是我们学习的典范;同样值得我们尊重的还有55岁仍致力于司法行政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头闸司法所所长闫文;以及业务精干、热心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刘卉云同志……等等等等。他们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不计名利,埋头苦干,一起默默打造着中华民族法治建设的明天,他们用自己的行动完美诠释着“共产党员”、“人民好公仆”的光荣称号。
“东方欲晓,莫道君行早。踏遍青山人未老,风景这边独好。”我们虽然没有公检法炫目的身份和耀眼的光环,但是我们却有着最光荣的事业和最美好的愿景;我们虽然处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最基层,但却是铸就共和国法治大厦最稳固的一块基石!情系司法,无悔人生!(文:平罗县司法局贺娟)
(编辑: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