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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考生:填报高考志愿需留意体检结论
来源:新华网  作者:黄锐  时间:2011-06-13 10:11:25

  新华网西安6月13日电(记者许祖华)高考结束后,考生即将填报志愿。陕西省招办特别提醒考生,在选择学校和专业时,还应特别留意自己的高考体检结论,以免因“录取专业受限”影响正常录取。

  考生报考高考录取填报志愿主要依据考试成绩、位次、学校和专业的招生计划及考生的报考志向等,但是还应注意高考体检结论。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陕西对考生的高考体检结论分为四种:即“合格”“学校可不录取”“有关专业可不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

  “学校可不录取”是指考生患有学校可不录取的疾病,如心肌病、高血压病、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尿毒症等;“有关专业可不录取”是指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从总体来看合格,但患有某些专业可不录取的疾病,如患色弱、色盲的考生,化工、医药类等专业可不录取,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等专业可不录取;“不宜就读专业”是指考生身体状况总体合格,但患有不宜就读某些专业的疾病,如嗅觉迟钝或口吃者,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公安学类的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等专业。

  陕西省招办提醒考生,体检结论出现“学校可不录取”“有关专业可不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的考生,一定要注意国家有关高考招生体检的指导意见,了解哪些专业可不录取,哪些专业不宜就读,在报考时应避开这些专业和学校,做到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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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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