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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关于第二次征集高职(专科)批志愿的公告
来源:海南省考试局  作者:刘杨  时间:2011-08-22 09:54:03
    经过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后,还有部分学校缺乏生源。为了使缺档学校完成招生计划,http://ea.hainan.gov.cn/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我局决定按规定适当降低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
  
  具体的条件、要求和时间安排如下:
  
   ①除已被录取的考生以外,其余处在“自由可投”(即考生档案未投出)状态,且投档成绩达到高职(专科)批降分后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均可自主决定填报高职(专科)批的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成绩未达到高职(专科)批降分后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填报,自行填报的,其志愿不作为投档依据。
  
   ②处在“已经投档”(即考生的档案已投给学校)、“院校在阅”(即学校正在审阅考生的档案)状态的考生,高校尚未最终确定是否录取。为防止在征集志愿投档前因学校退档而使本人失去录取的机会,希望这类考生也填报专科高职批录取学校的第二次征集志愿。如果考生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前已被原投档或在阅院校录取,则其所填报的征集志愿将不再作为投档依据。
  
   ③征集志愿的成绩要求和填报范围:
  
  投档成绩在282分以上的文史类和艺术类考生,可以填报在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
  
  投档成绩在280分以上的理工类考生,可以填报在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
  
  投档成绩在文化课260分∕专业61分以上的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在体育类招生的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
  
  投档成绩既达到理工类、又达到体育类高职(专科)批降分后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体育类考生,也可以同时填报在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但在填报志愿时,必须在填报志愿系统的“体育类”志愿表中填报体育类志愿,在“理工类”志愿表中填报理工类志愿,不能在同一志愿表中同时填报两个科类的志愿。在投档时,我局将先对考生填报的体育类志愿进行检索投档,如果考生的档案在体育类投档时未能投出,则再对其理工类的志愿进行检索投档。
  
  凡符合预科招生范围且本人的投档成绩达到要求(即文史、艺术类考生成绩在202分以上,理工、体育类考生成绩在200分以上)的考生(招生范围见《填报志愿指南》第4至5页),可以在文史或理工类填报志愿界面的预科志愿栏内填报预科志愿,文史类、艺术类考生可填报文史类预科志愿,理工类、体育类考生可填报理工类预科志愿。考生如果既填报文史(理工)类的非预科志愿又填报预科志愿,我局在投档时将先对考生的文史(理工)类非预科志愿进行检索投档,后对预科志愿进行检索和投档。如果考生的档案在按文史(理工)类非预科志愿检索时投出,其预科志愿不再检索。
  
   ④专科高职批的第二次征集志愿计划见我局网站公布的计划表,不列入表中的学校或专业不能填报。
  
  考生凭本人报考卡号和报考卡密码登录“填报志愿系统”,按本人的报考科类,在相应的征集志愿表中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者视为自行放弃填报征集志愿资格。征集志愿截止时间为8月21日下午16时,届时省考试局的服务器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考生提交的志愿信息。
  
  海南省考试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编辑: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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