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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收万余元助园金 孩子欲转学遭遇退钱难
来源:成都晚报  作者:  时间:2011-09-08 11:54:36

遭遇“退钱难”的李女士 陈艾 摄

  “丈夫是独子,平常要工作,婆婆瘫痪了,我只能回温州去照顾,不可能把孩子一个人留在这边。”李女士说。

  “我想要幼儿园退还我交的助园金及其他费用一共12390元。”前日下午,市民李春蓉女士打进晚报热线称,因为家里突生意外,在交了助园金之后的第二天,她找学校退钱,没想却遭到拒绝。她称,自本月2号至今,她已数次找到园方商讨退钱,园方每次都以“上级领导不在”或是“走流程要花时间”为由,要其10月20号以后再来商量。

  交万元助园金后一天

  婆婆中风 急需携子返回温州

  9月1号下午3点半,李春蓉带着5岁半儿子小川来到位于贝森路的一家私立幼儿园,花了12390元为小川报了名,其中,助园金10800元,9月生活费700元,一年活动经费800元,书费90元,并与学校签订赠予助园金协议。

  李女士和丈夫都是四川人,但近十年都在温州工作。今年7月份,李女士独自带着小川返回成都。为了让孩子上合适的幼儿园读书,几番寻找,李女士找到这家位于青羊区的私立幼儿园。

  9月2号上午8点半,李女士接到丈夫电话,称婆婆中风,半身瘫痪。“丈夫是独子,平常要工作,婆婆瘫痪了,我只能回温州去照顾,不可能把孩子一个人留在这边。”李女士说。

  当天早上9时许,李女士赶回学校提议让园方退钱,孩子退学,“园方却称刚开学就带孩子走不吉利,叫我下午放学时再来。”

  幼儿园:

  只同意返还部分费用

  家长自愿签订赠予协议

  2号下午四点半,李女士再次来到幼儿园,商议退钱,未果。几番周折和几次商讨之后,园方同意返还部分费用,比方说生活费、一年活动经费。

  让双方产生争执的主要是那10800元助园金。在一式三份的赠予助园金协议上,清楚地写着,“甲方自愿向乙方赠予助园金10800元……且不论任何原因均不提出‘归还’的主张。”协议左下方,李女士写下了自己的名字、身份证号、日期,并且摁了红指印。

  对此,该幼儿园与李女士签署合同的负责人张馨仁向记者表示,李女士是自愿签定的赠予协议。他还称,目前领导正在出差,退款过程需要时间。

  青羊区教育局:

  只能促使双方协商

  无权强制退款

  9月6日,几次上门商讨无果的李女士拨通了青羊区教育局的电话。教育局听取情况后,派人予以了调解。

  昨日上午,成都晚报记者联系到青羊区教育局局长李泽。

  他表示,因为该幼儿园为民营幼儿园,收取家长赠予的助园金是市场行为,双方又签有协议,所以教育局只能促使双方协商,无权强制退款。

  昨日,在青羊区教育局的调解下,幼儿园园长巫虹霏表示,将在9月17日,上级管理机构——成都音乐幼儿园领导回来之后,与李女士具体商谈。她对记者表示,全额退还助园金似乎不太可能,部分返赠倒是可能。对于返回的具体金额,她表示不能确定。

  律师说法:

  赠予助园金协议不具合法性

  昨日下午5时,针对这一纠纷,记者联系到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敏。赠予助园金协议具不具法律效应?后者解释说,“助园金实际上就是变相的建园费,而教育部三令五申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建园费,所以这种合同不具合法性,乙方理应全额退款。要是甲方退款要求被拒,可通过诉讼途径,要求乙方全额退款。”(记者唐奇 摄影 见习记者 陈艾)

(编辑: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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