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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春起每人每天提高1元 海南农村贫困生补助提高
来源:南海网  作者:杨婷婷  时间:2011-10-29 09:59:12

  新闻背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拨160多亿元试点,每生每天补助3元改善营养。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小学生每天4元、初中生每天5元。

  10月27日,南海网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从2011年春季学期开始,我省就在原有基础上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基本补助每人每天提高1元,即年生均补助标准达到小学750元、初中1000元。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的要求以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追加2010年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0]462号)精神,财政部、教育部决定从2010年开始提高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基本补助标准。

  在海南,省财政厅已于2010年12月追加下达全省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中央补助资金共计1488万元;结合我省财政实际状况,2010年12月底同时还按“从2011年春季学期开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基本补助将每人每天提高1元,即年生均补助标准达到小学750元、初中1000元”的规定提前测算安排了2011年全年中央补助资金。

  对我省教育扶贫移民学生来说,不仅享受学费、住宿费、课本费全免费的义务教育优惠政策,还享受生活补助及交通费补助。在思源实验学校,以每人每年160元的标准给予学生交通费补助,有条件的市县进一步增加了学生的补助。如东方、陵水已经增加补助标准至小学生每人每年1200元,初中生1500元,昌江补助标准至小学生900元,初中生1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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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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