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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谁“偷”了他的体育特长生资格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时间:2011-10-31 17:08:23

  冯秋钺申办二级运动员证书材料中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成绩证明单》显示,他于2010年4月4日随队获得2010年吉林省高中学生运动会男子篮球比赛甲组第六名,时隔5日的4月9日,延边州体育局便授予冯二级运动员称号。而相关招生简章显示(图2),东北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的时间是4月5日。

  张鹤缤是吉林省延边第二中学(以下简称“延边二中”)的学生,从2007年高中入学起便与延边二中签订了体育特长生的培养协议,在校篮球队训练比赛,并在2009年吉林省青少年篮球赛上获得了集体第五名。

  在高考前几个月,张鹤缤被告知:他的二级运动员证办不下来了。随后,他以普通考生的身份参加了2010年的高考。当年,他的高考成绩位列延边二中篮球队运动员中的第一名。但是,他只能去读三本,而高考成绩比他低100多分的队友却能以高水平运动员或体育特长生的身份被一本、二本院校录取。

  这让张鹤缤的父亲张延铭感到非常奇怪。张延铭在吉林省教育厅网站上查询到,当年延边二中有十多名考生获得了二级运动员称号,在篮球特长生中,除了一名叫“冯秋钺”的考生外,其他全是张鹤缤在校篮球队时的队友。

  张鹤缤的一位队友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篮球队队员办二级运动员证时,冯秋钺也交了材料和报名费。结果,篮球队里有几个人没有办下来,而冯秋钺却办下来了。而在冯秋钺拿到二级运动员证之前,“从未参加过校篮球队的训练和比赛”。

  比赛秩序册出现鸳鸯版本

  “我家孩子一入学就与学校签订了体育特长生协议,高中三年一直在训练比赛,还获得了成绩,怎么就不是特长生了呢?”张延铭向记者出示了他与延边二中签订的篮球特长生培养协议书——这份签署于2007年9月13日的协议书显示,“2007年度篮球体育特长生入学需交纳一万元人民币保证金。”

  此外,张延铭还提供了两张均盖有延边二中公章的票据。一份票据显示,张鹤缤交纳了1.8万元“学费”,另一份显示交纳了1万元“体育特招保证金”。

  2009年7月,延边二中篮球队参加了一场省级比赛,这时延边二中的体育教师、篮球队教练孙墨林通知张延铭,需要交报名参赛费100元,办二级运动员证的手续费400元。

  两个月后,张延铭又接到了孙墨林的电话,孙称,张鹤缤的二级运动员证办不了,原因是“报名没报上”,现在全队12个人,就剩3个人没有办证。

  “当初交了1万多块钱的押金,孩子高中三年也牺牲了大量的时间参加篮球训练和比赛,最后一句话说不办证就完了,这怎么行呢?”张延铭对此感到非常不解。

  于是,他找到延边二中的相关领导交涉。结果,延边二中给了张延铭一份张鹤缤的“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的材料并开具了一份证明,让张延铭自己去找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体育局进行协商办理。

  延边二中开具的证明写道:“在2009年吉林省青少年篮球比赛活动中,我校张鹤缤、韩东君、金文博三名队员,因疏忽遗漏未能及时报名,望上级领导给其补报机会。”该证明的落款日期为“2009年11月6日”。

  延边二中提供的上述张鹤缤的申请表主要有四份材料:运动员技术等级成绩证明单、运动员参加吉林省体育竞赛确认单、张鹤缤的注册证复印件和运动比赛的秩序册。

  运动员参加吉林省体育竞赛确认单载明:延边二中高三学生张鹤缤参加了2009年吉林省青少年篮球赛,时间地点为“2009年7月5日—2009年7月10日,延吉”,竞赛项目是“篮球”,成绩为“第五名”。这份竞赛确认单上有班主任“崔胜德”、学校主要负责人“孙云恒”、经办人“汪呈”的签名,并盖有延边二中的公章。

  张鹤缤的注册证显示,张鹤缤的注册证号为“2008j2344”。

  运动比赛的秩序册显示,张鹤缤在“延边二中二队”,号码为“11”,二队的领队为“张文福”、教练是“汪呈”。

  2009年11月,张延铭拿着上述材料和证明来到了负责办理二级运动员证的延边州体育局训竞处,训竞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在看了上述材料后称,你拿的运动比赛秩序册有问题,在我们这备案的秩序册里面根本没有张鹤缤的名字。

  对载明同一场赛事的秩序册出现鸳鸯版本,张延铭感到非常费解。

  记者经比对后发现,在延边二中提供给张延铭的秩序册中,“延边二中二队”有12名队员,但延边州体育局训竞处出示的秩序册显示“延边二中二队”只有10名队员。延边二中的秩序册中有“14号王浩宇”、“15号冯秋钺”,但此两人在延边州体育局提供的秩序册中则没有出现。

  在这两份秩序册中,“延边二中二队”的4到9号、12号和13号球员信息完全相同,但其他球员则发生了变化。延边二中提供的秩序册中10号球员“韩东君”在延边州体育局提供的秩序册中变成了“陈晨”、11号球员“张鹤缤”变成了“金鑫”。

  张延铭称,延边州体育局的人告诉我说,学校每次参加比赛的报名秩序册对体育特长生非常重要,是评定运动员的基础材料,不在秩序册里的人,在体育局就没有登记,“现在我们没有能力给你办证,这个问题的责任在你们学校,你还是去找学校吧。”

  张延铭感觉此事有蹊跷,随后他在吉林省教育厅网站上查询到了《吉林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加分考生公示名单》,该名单显示,延边二中有9名考生获得了篮球特长的二级运动员称号。除了一名叫“冯秋钺”的考生外,其余全是张鹤缤在延边二中篮球队时的队友。

  “当时我就认为我孩子的体育特长生资格和二级运动员证肯定被这个姓冯的孩子给顶了。”张延铭说,紧接着他又查询到,这次延边二中北校区有两名考生获得了二级运动员证,而与此同时,张鹤缤在校篮球队的两位队友王浩宇和韩东君的二级证也没有办下来。

  在吉林省教育厅网站公示的“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名单(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中,记者发现了冯秋钺的信息。该名单显示,冯秋钺被东北师范大学录取,体育特长项目为篮球。在人人网上,冯秋钺的个人主页登记的信息也显示其目前确在东北师范大学就读。

  “我敢肯定,当时与延边二中签订体育特长生学习训练合同的时候没有冯秋钺等3个孩子。他们3个应该都是普通考生,把我们给顶了。”张延铭说。

  而据一位曾与冯秋钺同学的知情人告诉记者,冯秋钺初中是在延吉市七中读的,当时是篮球队的,但高中时就不是篮球队的了,是普通考生,“他球打得一般,以前挺胖的,现在瘦下来了”。

  蹊跷的陌生来电

  2010年6月底,高考成绩揭晓,张鹤缤考了388分,在校篮球队特长生中名列第一。

  “很多比我孩子低几十分、100多分的篮球队员能上一本、二本院校,可我孩子因为体育特长生的资格没了,按照普通考生录取只能读个三本,这让我很气愤,我要弄清楚我孩子的体育特长生资格是怎么没的,为什么没参加过训练比赛的普通考生却能以特长生的名义被录取。”张延铭说。

  从2010年7月起,张延铭开始按照教育部网站上公布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7月13日,他拨通了教育部高考举报中心的电话,接线人听取了张延铭的举报后,让张延铭留下手机号码,称情况会通报上去。

  令张延铭没想到的是,7月17日,他接到了一个陌生男子的来电,称其就在张延铭家的楼下,要与他谈谈孩子的事情。这位陌生男子与张延铭见面后称,“你家孩子确实是被别人顶替了,顶替的那个孩子是我家亲戚。现在事情已经这样了,能不能不要让孩子受牵连,你有什么困难尽管说,要不给你补偿一些钱。”

  张延铭拒绝了陌生男子提出的条件,继续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此事。

  2010年9月9日,张延铭到教育部继续反映此事。教育部相关领导听取了他的叙述,并收下了举报材料,随后让张延铭“回去等消息”。

  随后,又一件令张延铭感到吃惊的事情发生了。9月10日14时,正在买返程火车票的张延铭接到了一个陌生来电,来电者自称是冯秋钺的父亲,称他已经得知张延铭来教育部反映情况的事了。

  “他说想要和我见面商量一下,说只要我同意协商解决,他能给我孩子安排个学校。”张延铭告诉记者,他借口自己有事,就挂断了电话。

  2011年10月30日,记者拨通了冯秋钺的父亲冯建军的电话,冯建军称,“这个事情不存在,我不记得我和他(张延铭)通过电话……我没见过他,也不认识他,他想告就去告吧,事实胜于雄辩。”

  据张延铭称,给他打电话自称是冯秋钺父亲的人的手机号为189××××1111,而这个号码正是冯建军与记者通话时的手机号码。对此,冯建军称,“(这个号)是我用的电话。我朋友的电话我用着,朋友给我的,具体我什么时间开始用这个号记不得了,但现在这个号登记的名字也不是我的。”

  张延铭还告诉记者,2010年9月14日上午,自称是冯秋钺的父亲、在延边州政法委工作的冯建军曾来到他父母家请求张延铭一家“别告了”。冯建军承认其为了安排孩子上学找过省教育厅的人,但没想到他们这么办事,用我家小孩顶替你家小孩上学,称自己事先并不知情,并请求张家别再告了,如果答应不再去北京(举报),就立刻拿钱补偿。

  但冯建军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否认了他曾有过此行,并称,“他的母亲和他有利害关系,他母亲说的话你们能相信吗?我们家(孩子)的一切都是正常的,为什么要上他家呢?”

  2010年11月9日,张延铭到吉林省教育厅反映此事,与据称是此事调查组的组长陈辉见面。次日,吉林省监察厅驻省教育厅监察室给张延铭出具了一份答复,这份答复称,“我们接到您的举报信函和教育部转来的督办函,按照厅领导意见我们对您举报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将调查结果上报到教育部监察局,同时于2010年11月9日向您进行了调查结果的反馈。关于您提出的张鹤缤上学事宜,经过与有关单位的协调,因吉林省招生录取工作早在2010年9月中旬已经结束,现在已经不能解决关于您的孩子的上学问题。”

  2011年10月30日,陈辉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这个事情省教育厅已经调查了,结果也给教育部上报了。现在他们(延边州)还要调查,可能因为这个案子后来有反复,这个事情延边州纪检委已经立案调查了。”

  陈辉拒绝向记者提供吉林省教育厅的调查结果,并称“这个学生家长精神状态不好,好像有点什么毛病”。

  获得二级运动员证竟在东北师大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时间之后

  冯秋钺是谁?这位考生是如何以篮球特长生的身份取得了二级运动员证书,并被东北师范大学以高水平运动员为由大降分录取的呢?

  2011年10月20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到延边州体育局训竞处采访。训竞处一名刘姓处长对记者说,“这个事情省教育厅、纪委来查过了,那个叫冯秋钺的秩序册、成绩册都有啊,再说这是他们教育口的事儿,老来我们这里查干啥呢,怎么还没完没了?”

  该刘姓处长称,办理二级运动员证关键就是秩序册、成绩册,“只要成绩达到一定标准了,我们就给办呗。”

  当记者询问,训竞处是否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时,刘姓处长称,“这个(造假)不可能,我们还要上报到省里呢。”

  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刘姓处长向记者提供了冯秋钺办理二级证时的相关材料。

  在一份名为《吉林省高中学生运动会篮球比赛秩序册》的材料中,延边第二中学的12名队员中有冯秋钺的名字。记者注意到此份秩序册的落款日期为2010年3月。

  在申报材料中,一份盖有吉林省教育厅公章、落款日期为2010年4月4日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成绩证明单》注明:冯秋钺于2010年3月29日—4月4日,参加了在长春双阳举行的“吉林省高中学生运动会男子篮球比赛”,组别是“甲”,成绩是“六”,教练员为“孙墨林”。这份证明单的“创造成绩时的情况”一栏中写道:“在球队的位置是右前锋,在进攻和防守上都给球队极大的帮助,特别是在内线打不开局面的情况下,外线三分屡屡命中,为球队取得第六名的成绩立下了特别大的功劳。”

  在申报材料中,记者还发现了一份“冯秋钺在2010年吉林省高中学生运动会男子篮球比赛中荣获第六名”的荣誉证书。这份证书由吉林省教育厅和吉林省体育局于2010年4月联合颁发。

  记者发现,在冯秋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运动员参加吉林省体育竞赛确认单”和延边州体育局发布的“拟授予等级运动员信息”公示上,冯秋钺正是以2010年3月在长春双阳举办的2010年吉林省高中学生运动会男子篮球比赛第六名的成绩申报的。

  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吉林省高中学生运动会男子篮球比赛的结束日期是2010年4月4日,延边州体育局发布的冯秋钺的“拟授予等级运动员信息”公示落款日期是2010年4月9日。从比赛结束到授予冯秋钺二级运动员,中间只隔了5天,中间还有申报等环节,时间之快,让人感到意外。

  更为蹊跷的是,冯秋钺是2010年作为高水平运动员被东北师范大学录取的。根据《东北师范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考生必须持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4月4日到东北师大报名,4月5日参加测试。而根据延边州体育局的存档资料,冯秋钺的“拟授予等级运动员信息”2010年4月9日才公示。也就是说,如果冯参加了测试,其时并不具有参加测试的资格;如果没参加测试,他怎么能被作为高水平运动员录取?

  根据上述招生简章,“对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少数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文化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这也就是说,通过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的吉林考生,当年可降低近100分甚至100多分,二本可读一本。

  在这份冯秋钺的二级运动员证书材料中,记者并未发现延边州体育局曾提供给张延铭的那份比赛秩序册。

  有知情者指出,冯秋钺是2010年6月参加的高考,其二级运动员证书其实是在2009年八九月份就办下来了。一位与冯秋钺同年级的延边二中篮球队的队员告诉记者,“高三上学期,也就是八九月份的时候,教练让我们交过一次办二级证的钱,当时冯秋钺也交了,结果我们在篮球队3个人没有办下来(二级运动员证),冯秋钺他们3个办下来了。”

  一位延边二中篮球队前队员告诉记者,冯秋钺是办下来二级证以后才打过一次比赛,“记得那次比赛是耐克杯的预选赛”,打那次比赛就是为了高考加分。

  这位队员肯定地说,“在拿到二级证之前,他(冯秋钺)从未参加过篮球队的训练和比赛。”

  而冯秋钺的父亲冯建军坚称,“我儿子的高水平运动员、二级运动员证书是清清白白的。”他说,“不是必须三年不间断训练比赛才叫是篮球队的,是不是篮球队员,学校说了算。比如说我是延边二中的学生,我有篮球的特长,一段时间没参加那个训练,但当吉林省教育厅、体育局来登记注册的时候我注册了运动员,学校根据我的水平给我报名打比赛,有的比赛我参加、有的不参加,不能说训练没参加我就不是学校的运动员了。”

  采访中,冯建军对记者说,“我儿子(冯秋钺)初中的时候就是国家二级运动员了,上高中时他参加一个省比赛,再申报一个二级运动员证书可不可以?这不矛盾啊。”

  他接着说,“当时呢我就是想再办一个,万一今年考不过去怎么办,再办一个明年再高考嘛,重复再办行不行?你不能说因为有4月9日的这么一个申报书,就把他以前的事儿都否认掉了。”

  记者在一张名为“延边二中07届篮球队合影”的照片中看到,当年延边二中篮球队共有12名队员,他们分别为:张潮、王怀玉、付正健、颜世豪、王浩宇、韩东君、孙清宇、李晓斌、于昆、陈迪、王洪鹏和张鹤缤。

  据调查,这张照片中的12名篮球队员,除张鹤缤等4人外,都办理了二级运动员证书,并以体育特长生的身份参加了当年高考。而王浩宇和韩东君也以体育特长生的身份被延边大学和吉林体育学院录取。唯独张鹤缤以普通考生参加了当年高考。

  延边州体育局训竞处的刘姓处长称,不是所有参赛拿到名次的队员都能办证,“有名额限制,就12个人,名额需要教练提供,另外谁是主力谁是替补也不一样”。

  2011年10月20日,记者到延边二中采访。篮球队教练孙墨林称,“这个事情省(教育)厅已经调查完了,我没什么可向你解释的。家长说的都是一面之词,无理过激的取闹。” 记者田国垒摄

(编辑: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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