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就《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2012年1月11日征求意见结束,共有2818人次通过网络、信函提出7030条意见。许多意见认为,制定校车安全条例,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很有必要;同时,对校车安全管理及校车制度的相关问题也提出了诸多建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正在对公众的意见认真梳理,逐条研究,将对征求意见稿作进一步修改。
争论1·保障就近入学还是发展校车?
“解决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问题,不能仅考虑校车本身的安全。校车再安全也会有风险,应当从源头上采取措施。关键还是应当严格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上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这是此次征求意见中一个主流的观点。
有些公众提出,买校车不如就近建学校。一辆专用校车就要几十万元,再加上每年几万元的运行费用,超过农村建一所小学或教学点的费用,既不安全又不经济。
还有人对近年来一些地方较大规模地撤点并校提出异议,建议在设置和调整学校及教学点布局时,多听听当地群众特别是学生家长的意见。有的建议明确规定,撤点并校要妥善安排好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问题;没有妥善安排的不得撤点并校。
但也有意见认为,撤点并校有利于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为保障偏远地区农村的孩子也能受到较好的义务教育,应当撤点并校。寄宿制学校的学生周末同样有上下学的乘车需求。校车安全条例不应强调就近入学或设立寄宿制学校,而应明确规定在居住分散的农村地区由政府采取措施,让学生能够坐上安全、规范的校车。
还有不少人提出,地方政府应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特别是农村客运班线,减少学生集中乘车的风险。有些意见还认为,校车制度应从我国城乡发展水平有很大差别的实际出发,根据农村和城市的不同情况作出不同规定。
争论2·专用校车是保障安全的关键?
对征求意见稿关于接送幼儿、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专用校车的规定,不少人对此表示赞成,认为这可以更好地保护乘车幼儿、小学生的安全。
“不能满街都是校车。”有人提出禁止将改装车辆作为校车,并要求校车应配置保障安全的技术设备,如GPS定位系统、车内监视设备等。
但有些意见则表示不赞成使用专用校车的规定。他们认为,专用校车购置和维护费用都很高,农村小学、幼儿园买不起专用校车,即使有人给买了也养不起。而且农村特别是山区道路状况差,专用校车在有的地方根本开不了。
“校车安全的关键在于驾驶员的素质,车辆只要符合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就可以了,不必照搬国外,非得是专用校车。”有部分观点认为,应该对校车驾驶人的资格条件和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程序更加严格。
争论3·是否应给予校车通行优先权?
此次征求意见中,对于如何保障校车通行、乘车安全,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校车通行优先权以及是否允许超载等问题上。
多数观点赞成征求意见稿关于校车通行优先权的规定,认为这是条例的“亮点”,对于保障未成年学生集体乘车的交通安全很有必要,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孩子、礼让校车的文明风尚。
但也有人提出,这些规定是效仿国外的,不符合我国国情。农村没有公交车道,也很少有交警执勤,这些优先权基本用不上。在城市则会加剧交通拥堵。
有些人则认为上述规定不太现实。他们提出,目前在用的许多校车都是按照成人标准核定载客人数的,不符合学生特别是小学生和幼儿身高、体重的实际情况。一个座位上完全可以坐两到三名幼儿和小学生,一人一个座位反而不安全。
“从实际情况看,超载并不是事故的主因,城市的公交车每天都在超载。如完全禁止校车超载,校车只好提高车速,增加运行次数,这样安全风险更大。”因此,持上述观点的人士建议,应根据小学生、幼儿的实际情况合理核定校车载客人数。
(编辑: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