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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族辟邪文化之一:黎族辟邪文化概念
来源: 海南民族文化网 作者: 时间:2012-02-07 15:05:32 星期二
黎族辟邪文化之一:黎族辟邪文化概念

黎族辟邪文化产生之由来

黎族人世居于海南岛五指山区,几乎与世隔绝,长期以来虽受中原封建辟邪迷信文化的直接或间接渗透影响,其世代传承于民间的辟邪文化仍然保存了岛屿型的原始文化形态。

 

一、黎族辟邪文化概念

所谓“邪”,是“精灵”、“鬼魂”、“妖怪”、“魔力”、“神明”等的宗教迷信文化观念的总称。

“精灵”是指自然物的“魂灵”,是按照黎族祖先的模式推衍出来的。它像祖灵那样,具有人的意志、感情和欲望,以自然界的事物和力量为崇拜对象。“鬼魂”是人死后的灵魂变成的,在黎族传统观念里是永生不灭的,所以鬼比人多,原野山川无处不有,凡是鬼都会兴恶作乱,不论好人、坏人、大人、小孩、凶死病死、老人自然死亡的鬼,还有“祖先鬼”,“父母鬼”,一律作祟于人。(高泽强《黎族的祖先祟拜》,载于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民族研究》第一期,第29?30页)“妖怪”是动、植物所幻变的附生物,如狂风与自己为敌专做恶事的“妖魔鬼怪”,他们常借“善”神之力进行巫术防范、驱赶,以求免祸。“魔力”是神秘的超自然力,是各种超自然体皆有的超人力量,但作为一种祟拜对象的“魔力”,则主要指那些无具体形象或固定附体的,无独立人格或专门名称的各种超自然力,象精灵、灵魂、灵物一样,是超自然力的一种表现形式。而这种“魔力”是巫术仪式中所要控制、利用、驱使的主要对象。“神明”是由“鬼”产生的,出于殷商时期的上层文化,而黎族中的“神”是从汉族“道公”那里输入的。“神”是人格化的东西,人在自然途径下不能办到的事,神则能轻而易举地办到,天有甚者,神总是想到作到,言到事成,人的生命总是有限的,有生必有死,神则永恒不灭,长生不死。人总是遵循自然法则的存在,神则是不受自然法则限制的超自然存在。支配人的力量便在想象中成为高于人的存在,人的一切作为、权能和智慧受自然法则的限制,而高于人的便是神灵了。

于此,黎族人把幸福生活的获得视为善良之神的仁爱,把苦难与不幸,或者看成是鬼邪或恶魔的作祟,或者视为由于自身的罪孽和不道德行为而受到来自上天或诸神灵的惩罚。他们往往把自己没有把握、不能确定的未来归诸奥秘莫测的天意,而把日月周行,列星照耀、风云变幻、雷鸣电闪,四时行焉,百物生焉、生死贫贱、吉凶祸福,等等,说成是神灵的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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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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