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宁波诺丁汉大学首届本科生毕业典礼。CFP供图
报考6项注意
▲填报志愿应当关注招生标准和招生计划。CFP供图
上海纽约大学(筹)理事会日前宣布,作为第一所获得教育部批准筹建的中美合作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将是一所提供四年制文理教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计划于明年起招收第一届本科生。针对大陆生源,大学拟定了以综合考核学生能力为特点的招生方案,即结合学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素质评价情况,进行三位一体的综合选拔。
多年来,中外合作办学一直被称为“不出国的留学”。
中外合作办学的学校,其招生都是纳入国内高考体系。以往,中外合作办学一直以收费较高、录取分数较低、引入资源参差不齐的面目示人。很多家长都会有这种误解,中外合作学校招的都是那些考不上好大学或成绩不好的学生。
近年来,中外合作办学悄然变脸,一批办学规范、教育质量高的学校开始出现。许多拟在中外合作办学格局中占据领先地位的学校,在慢慢提高自己的入学门槛。相比直接出国留学,在国内的2年基础专业学习不仅节省费用,而且给孩子初涉独立生活提供缓冲,这已引起考生和家长的注意。
培养跨文化环境国际化人才
中外合作办学开始向高质量迈进
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以来,一批高起点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相继设立,中外合作办学开始向高质量、示范性迈进。
2011年初,教育部批准华东师范大学与美国纽约大学合作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美合作办学机构——上海纽约大学。作为两座国际化大都市、两个国际金融区(纽约大学校区在曼哈顿)的联动,上海纽约大学不仅承载着创新人才培养的重任,也饱含着人们对吸引优秀创新人才和在城市、金融、科技等研究领域开展探索和合作的寄托。学校将采用全英文授课,培养跨文化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国际化人才,为适应全球化的趋势,上海纽约大学的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还至少有1到3个学期海外游学经历。
除上海纽约大学外,正在筹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还有武汉大学与美国著名高等学府、有“南方哈佛”之称的杜克大学合作筹建的昆山杜克大学,温州大学与美国肯恩大学合作筹建的温州肯恩大学。
几乎在同一时期,获得批准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有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中欧能源学院以及东南大学与美国蒙纳士大学合作设立的苏州联合研究生院等。
教育部相关人士表示,依托中方和外方的优质教育资源,这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有望在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办好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方面,做出有益探索。
提供人财物保障
地方政府办学热情日益增强
随着国内外对优秀科研、管理人才的竞争日益激烈,建设高水平、示范性的中外合作办学面临的内外部挑战也日益突出,仅仅依靠学费或者中外方院校投入,显然难以为高水平的中外合作办学提供充足的人财物保障。
最近一个时期,地方政府加大对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的投入和支持力度,成为一个新动向。在上海纽约大学的筹建过程中,纽约大学校方明确表示,该校资金不会介入上海纽约大学,而学生学费仅足以覆盖学校运营费用。在此情况下,为确保上海纽约大学筹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浦东新区政府将承担校园建设费用,上海市政府承担余下费用。
在温州肯恩大学的筹建过程中,地方政府也倾力支持,仅温州市政府就将拨付1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校园建设。
为确保中外合作办学得到良好的发展,目前广东省、浙江省等省市,都将建设若干所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明确列入本地区教育规划纲要,为其提供全方位保障。
评估监管力度加大
中外合作办学尝试认证制度
自2009年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审批工作启动以来,目前已步入常态化、机制化阶段。每年两次审批,确保了一批优秀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可以及时向社会公众推出,缓解了社会对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的需求。
在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审批工作开闸的同时,对现有中外合作办学的评估和监管工作力度也日益加大。2009年,教育部下发关于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按照“评估培训”、“单位自评”、“网上公示”、“综合评议”和“结果反馈”等五个阶段,对天津、辽宁、江苏、河南四省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经教育部依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的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以及实施境外学士学位以上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暂不列入)开展试点评估工作。通过评估,相关省市及时掌握了本地区中外合作办学工作总体情况,加大了工作监管力度。
目前,部分省市还建立了自己的中外合作办学认证机构。如,上海率先建立了中外合作办学认证委员会,采取了行业自律的办法,由政府委托授权对中外合作办学进行认证。目前试点认证了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上海市法语培训中心、上海市第二工业大学昆士兰学院,以及上海金融学院中丹合作办学项目等。
在加强评估和监管共组的同时,中外合作办学的审批工作重心也逐渐下移,目前本科及以下中外合作办学,已经基本实现了省教育厅审批、教育部备案,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审批权下移的探索也正在推进之中。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北京位居全国第三
目前,北京市共有实施本科及以上阶段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4个,项目59个,机构和项目总数在国内省市中仅次于黑龙江省和上海市,位居全国第三位。
截止到3月底,全国共有156个硕士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467个本科阶段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其中,北京市现有实施硕士及以上阶段教育的机构3个,分别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法工程师学院、长江商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实施硕士阶段以上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9个,机构和项目总数位居首位。因此,总的来看,北京市的中外合作办学主要集中在层次较高的硕士及以上阶段。
报考指南
为确保所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是正规的办学,可以重点检查以下信息。
一看是否经过合法审批。重点看办学者是否能提供审批部门所颁发的同意其办学的文件。其中,新批及已完成复审的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名单,目前已通过教育部中外合作监管工作信息平台、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http://www.jsj.edu.cn),可登录查看。
二是了解实际办学情况。尤其要了解教育教学质量高低。可以通过实地考察、向在读学生询问等多种方式了解。
三看学校的招生宣传与实际办学情况是否一致。重点考察学校招生宣传中的办学地点、办学特点、师资教学情况、收费项目与数额、招生人数等。
四看招生标准。按照规定,实施我国高等学历教育的,须按照同地区同批次计划内录取,降低批次录取是违反国家规定的。实施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教育的,其录取标准应不低于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的录取标准。
五看招生计划。按照规定,颁发中国高等学校学历学位的中外合作办学招生,必须纳入国家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而实施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教育的,也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相应的招生计划数。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在招生计划里一般都是专业名称后面缀有“(中外合作办学)”字样。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其他专业同时招生,考生的高考总分要达到相关院校在其所在地的录取分数线,并且其他条件符合这些专业的录取要求才有可能被录取。如对考生外语口试成绩有要求,即使总分达到要求,外语口试成绩不过关,也可能不被录取。
六看中外合作办学的评估和认证情况。可通过教育部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信息平台中所公布的关于开展办学评估和加强合作办学证书颁发的认证这两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了解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评估和认证信息。
政策解读
详解“2 2”“3 1”模式
高考志愿填报即将开始,当您翻开高校的招生计划时,会发现很多院校里参与招生的专业后面有个小尾巴——“”,里面写着中外合作办学;当您点开某所高校的网站,发现有个频道是“国际合作学院”;当您上网查阅出国留学信息时,却发现很多高校都开办有类似“22”、“3 1”等办学模式。如此种种的“中外合作办学”模式,让很多考生和家长有“乱花渐欲迷人眼”之感。
为此,本报特请教育相关人士为您一一解读。
什么是中外合作办学?
法律意义上的中外合作办学,仅仅指国外(含境外)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行为。它不仅覆盖高职、专科、本科及研究生等高等教育阶段,还包含了高中阶段的中外合作办学。目前,实施本科及以上阶段的中外合作办学,均需要教育部国际司审批,本科以下阶段的中外合作办学由省教育厅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中外合作办学的类型可分为项目和机构两种,项目就是由中外方办学者共同围绕一个专业展开合作;机构就是中外方办学者新设一个学院或者学校开展合作,学院或者学校下面可以有多个专业或者多个学历层次。如果是作为合作办学者内设的一个学院,那就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法国中央理工大学集团合作创建的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如果是作为新设立的一个学校,就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如宁波诺丁汉大学等。2011年获批筹备设立的上海纽约大学,则是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批准建设的第一所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出国留学还是读中外合作办学?
如果学生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好、个人语言基础比较扎实,能够出国攻读学位自然是不错的选择,既提升了国际视野,又培养国际理解和交往能力,对学生今后的成长会有比较大的帮助。
如果学生年龄较小或者家庭条件、语言能力一般,中外合作办学这一“不出国的留学”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一方面,学生在国内就可以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学习国外优质课程,接受国外优秀教师的教导;与此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避免了到国外学习要面临的语言、环境和文化冲突带来的挑战。
此外,一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也在最后一两个学年,派出学生到国外学习,这时候学生的心智更加成熟、语言更加扎实,对自己的需要也更明确,学习的效率也会更高。
不过,在此也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警惕,一些打着所谓“3 1”、“22”旗号的所谓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质则是拔苗助长的“专升本”或“本升研”,一方面会导致学生所获得的国外学位得不到认证,对今后的升学求职带来影响;另一方面较低的学生基础和被压缩的学制,违背了学生成才的客观规律,难以学到扎实的知识和本领。
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还是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关系,有点类似于学院和专业,基本上只关系到所举办专业的多与少,而与办学质量的高低没有关系。
如果中外高校之间只在一个专业方向上开展合作,那就是一个合作项目,项目的名称一般就是所合作的专业名称,比如,北京大学与香港大学合作举办的牙医硕士学位教育项目。如果中外高校在相关专业方向上有多个合作专业或者在同一或类似专业有不同的学历层次,这时往往就会以一个学院的形式建立一个机构。如中国政法大学与德国汉堡大学合作设立的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下面就分别在博士研究生教育阶段开设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阶段开设法律专业,外国硕士学位教育开设了法学专业。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其母体学校之间的关系,又可以分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两种,两者的区别类似于学校和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它与母体教育机构的关系就相当于两所独立的学校;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就相当于是在学校内部的一个学院。因此,具不具有法人资格,跟办学质量的高低没有直接的关系。
便宜没“好货”还是“好货”不便宜?
由于中外合作办学引入了外方办学者,外方办学者的师资、管理、教材等等都需要投入较大的成本,因此,如果没有来自中外政府或其它机构的人财物支撑,中外合作办学的收费往往比同一专业的非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收费要高。
一般来说,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引进的优质教育资源越多,为学生提供的教育产品越好,其办学成本越高,相应的学费也会比较高。
但也有例外。比如,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法国中央理工大学集团合作创建的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是我国首个获得国际工程师资质认证的学院,办学质量一流。但它的学费执行国家教育部制订的全国高校统一收费标准,与学校平均标准相同,无需额外向法国中央理工大学缴纳学费。
与此类似的还有新近获批的华中科技大学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由于该机构获得了来自欧盟的经费支持,学生在读期间的学费也按照教育部制定的统一标准收取,与该校同类专业的非中外合作办学学生缴纳的费用相同。
(编辑: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