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14日消息(记者黄敏)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海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日前已经省委同意,根据海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目标的需求预测,到2020年,我省各级各类教育共需补充、增加教育人才约40500人左右,其中专任教师约38900人,管理和教辅人员约1600人,教育人才队伍总量将达到15.2万人左右。
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教育人才11.2万余人,其中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10.6万余人,管理和教辅人员6204人。省教育各项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总体上看,仍存在人才队伍总量不足,高层次人才匮乏,农村教育人才队伍基础薄弱,城乡差距较大等问题。
学前教育需增加专任教师约8000人,管理和教辅人员约800人;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与目前大体持平;高中阶段教育需增加专任教师约9500人,管理和教辅人员约500人;高等教育需增加专任教师约6400人,管理和教辅人员约300人;各类教师自然减员需增补约15000人。
到2020年,幼儿园教师基本具备专科以上学历,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基本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大幅度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明显增加。高校教师基本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比例大幅度提高。
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为保证规划顺利实现,我省将提供多项政策保障。
在全省扩大实施“国家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完善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办法,大力实施“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到经济欠发达地区任教学费补偿计划”,为我省农村边远贫困等地区中小学培养补充紧缺教师;实施“农村中小学教育硕士师资计划”,提高我省中小学师资学历层次。
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推进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探索制定少数民族农村偏远山区教师特殊岗位津贴政策,实行优秀人才带薪学术休假制度。
推行教师公开招聘,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中小学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推行学校岗位设置和全员聘任(聘用)制,鼓励职业学校在编制总量范围内按照政策聘用具有教师资格的非师范高等院校毕业生、优秀工程技术人员担任专任教师。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
八大培训工程打造高素质人才
根据《海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我省将通过师德提升工程、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工程、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工程、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工程、名师英才工程、中小学校长能力提升工程、师资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等八个重大项目,培养我省教育人才队伍。
将在全省师范类高等院校中重点建设1—2个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通过省、市县两级培训,每五年内完成一轮全省幼儿教师和园长培训;依托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等基地,重点加强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实施“骨干园长”、“骨干幼儿园教师”项目,有计划地培养一批优秀园长和骨干教师;以省、市县示范幼儿园为龙头,在幼儿园中积极实施示范培训,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和保育教育能力。
依托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等平台设置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通过提供奖金、配套科研经费等方式,支持高等学校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到我省高校全职工作或开展短期合作研究。通过国内外研修相结合的方式,每年重点培训中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各30名。实施高校名师梯队计划,到2020年,培养造就50名学术带头人,200名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争取培养造就8-10名大师级高校名师,从中产生2-3名院士或“长江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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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