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明 画
据媒体报道,武汉淡化中小学教师校籍,规定中小学教师在同一学校任教不得超过6年,试图以此缓解上好学校难和择校风。
众周所知,教育资源的优秀,不仅体现在教师资源上,更体现在厚重的教育文化、优良的管理制度等。现在,虽然推行了轮岗制,教师“人”走了,而上述教育资源仍然无法正常流动,特别是沉淀在学校中的厚重文化无法得到复制和迁移,均衡资源的愿望恐怕会落空。
笔者认为,轮岗制对教育财政投入的贫富不均起不到较明显的纠偏效果。说到底,教育资源的差距,多是“政策歧视”和财政投入差异引起的。对于好学校,无论是财政分配、优秀教师分配、教师进修等,都存在一种天然的优越性。名校之所以成为名校,也正是得益于这种财政倾斜。现在,仅仅让教师流动起来了,而对于弱势学校并没有立竿见影、实事求是的财政关照,好学校照旧得到更多财政倾斜,均衡教育资源的目标仍然难以实现。
谁能保证参加轮岗的就一定是优秀教师?各学校仍然拼命比拼分数,校长为了政绩和学校名声,就会对优秀教师、名师格外看重,不会轻易让名师轮出去。真正参加轮岗的教师,恐怕最多是稍微好一点的教师,而不一定是顶尖教师。轮岗政策会受到抵制和悬空。
此外,轮岗制与时下的教师工资分配体系不配套,会严重抑制名师的责任和工作积极性,降低归宿感和职业忠诚感。目前的教师工资仍存在着巨大的校际差异,好学校因为有一定的经济创收,教师的待遇就高,差学校因为没有钱,收入就非常低。如果让名师轮到了差学校,工资收入降低一大截,这些名师的工作积极性肯定会受到严重抑制,名师效应则会大打折扣。比如轮流制做得较好的日本,他们的教师是公务员编制,教师的校际差异根本不大,我们的轮岗制,显然不具备这个条件。所以,云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课程与教学系主任孙亚玲教授直言不讳地指出:“要从根本上解决‘择校’和‘教育公平’的问题,单纯地实行‘教师轮岗制’恐怕既不科学、又不理智,还要承担更大的风险”。
真要均衡教育,笔者更推崇依法执教,比如被称为“推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是不可为,而是愿不愿为的‘铜陵奇迹’”,其经验就在于,优质教育资源真正向弱势学校倾斜,而不是向“重点”学校倾斜;将重点高中的招生名额平均下放到各初中,缓解义务教育阶段的各初中之间的应试竞争压力。
如果各地市也能真正落实依法治教,打破人情风,“让法律看守教育均衡”,政府尤其要承担责无旁贷的财政投入责任,多向弱势学校进行财政倾斜和资金倾斜,使他们得到平等独立的发展机会。不均衡现象就有望得到遏制和纠正。这才是治理教育不均衡的妙药!
(编辑: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