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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遭生母拐卖 患肝癌的她还要赡养母亲吗?
来源:华龙网—重庆商报  作者:  时间:2012-05-14 16:02:51

长寿区西门转盘,李小珍(右)和母亲发生争执。记者 张路桥 摄

  拐卖、家暴、离婚、癌症……所有的不幸,都与一个39岁的女人李小珍(化名)扯上了关系。现在,在长寿区投靠妹妹的她被确诊患上肝癌,已经几无收入来源,然而又得直面赡养母亲的问题。李小珍很困惑:17岁时母亲就将我卖了,现在我该不该赡养她?

  自述:被母亲“卖”到河北

  11日,在长寿区西门转盘一栋老式居民楼,记者见到了李小珍和她的母亲刘淑红。李小珍说,自己老家在成都,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1990年她17岁,母亲认识了一个叫张红梅的女人,在张的介绍下,母亲带着自己外出“打工”。

  “母亲带着自己来到河北涿州市的百尺竿乡冯村。”李小珍称,一户姓施的人家给了张3500元“介绍费”后,自己被迫嫁给了一个小自己半岁、名叫“施伟”的农民。“母亲收了其中的2000元。”

  李小珍没有想到,丈夫动辄对她拳脚相加,她多次想逃离,但就连上厕所都有人把守。

  5年后,女儿降生,但这并没改变丈夫的暴戾,相反,丈夫变本加厉地打骂自己。李小珍想到报警,但考虑到母亲会因此受到法律制裁,最终放弃了,一晃22年过去了。期间,李小珍在6年前为施家生下一个儿子。然而,这也没能改变自己在家中的处境。在长寿区安家的妹妹李小芬得知后要求姐姐离婚,并于3年前将她从河北接到重庆。

(编辑: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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