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中学校要严格遵守省教育厅的规定,不得采取承诺、签约等手段提前招揽生源,扰乱招生秩序和初中毕业学校的教学秩序以及学生的学习生活。高中学校的招生指标,将严格按照考生的志愿和考试分数等条件录取,各高中学校违规做出的承诺和签订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省中招办不予认可,所产生的后果由高中学校和考生本人承担。
各初中毕业学校不得为了配合高中学校招揽生源,擅自截留或重置考生密码,阻止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也不得未经考生及家长同意代替考生填报志愿。
考生的基本信息和填报的志愿信息涉及考生个人隐私,受到国家有关信息保密等法规的保护,各初中毕业学校、各级招生机构未经考生及家长同意,不得向外泄露,更不能倒卖考生的有关信息牟利。
省中招办设立举报电话(65313119),如发现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可举报,并请提供有关证据。一经查实,省教育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记者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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