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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老年妇女成贩婴“中坚”拐卖1个婴儿最多倒手7次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时间:2012-07-06 17:16:37

  记者专访

  正在考虑建设打拐举报平台

  7月3日上午,在“12.29”专案的前线指挥部保定市公安局,公安部刑侦局局长刘安成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就婴儿的价格上涨、如何处理买家、收养手续应不应该修改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中老年嫌犯多封建思想作祟

  记者:为何这次中老年人参与贩卖的比较多?

  刘安成:这部分人受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大,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教育程度和法制观念都比较落后。错误思想再加上利益的驱使,是他们参与贩卖婴儿的原因,又能赚钱,又能“做好事”,“做善事”,何乐而不为。

  记者:这是不是需要政府加强法制教育?

  刘安成:所谓的法制,应该是从立法、执法到群众的守法。要对人民群众加强法制教育,从立法的层面、公安的执法、人民提高守法的素质,几方面结合起来,这种犯罪才可能被消灭。

  倒卖亲生子女不会从重处罚

  记者:这次全国重拳打击,对卖方和买方会起到什么样的震慑作用?

  刘安成:我们打击的方式方法、斗争的策略和侦查措施,也在随着犯罪方式的转变而不断转变。以前重点在打击贩和卖。但随着打击的深入和不断总结这种犯罪的规律特点,我们发现,不对买家加大惩治力度,拐卖儿童犯罪很难实现萎缩乃至被消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下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以及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几起拐卖犯罪典型案例,实际上是加大买方市场打击力度的一个信号。这告诉买家,如果用非法的手段买了儿童,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最后的结果都可能会是人财两空,应该依法收养。

  记者:此次发现有出卖亲生子女的情况,会加重处罚吗?

  刘安成:按照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的规定,出卖亲生子女也在打击之列。不管从伦理或法律上来说,都要打击。但在法律中,并没有说要从重处罚。

  记者:有人反映现在的收养手续太过麻烦,导致很多人只能花钱去买孩子?

  刘安成:任何法律都会碰到问题,都有滞后、超前,或在具体实施中碰到这样那样的问题。目前,这个问题确有两种反映。一种是想收养孩子的人,有这种说法。第二种,一些人大代表在提议中也提到,我国的收养法律法规不健全,手续过于繁琐。确实有专家呼吁,给不能生孩子又想领养孩子的家庭以方便。

  目前,民政部也在做调研工作。下一步,有可能会修改收养方面的法律法规。但就公安机关来说,在法律没有修改之前,不能因一种法律不好执行就不执行,这是讲不通的。

  婴儿价格翻倍缘于加强打击

  记者:这两年打拐以来,一个婴儿由几千涨到几万,是什么原因?

  刘安成:以前确实比较便宜,现在越来越贵,有上扬的趋势。分析来看,从去年以来,公安部不断地加大打击的力度,去年到现在,公安部直接指挥的全国打拐行动已经有7次,一次比一次声势大,打击效果一次比一次好,价格上扬正说明了打击力度的加强。这跟打击毒品有点像,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间内,市场毒品的价格反映了打击的力度。打击得严,奇货可居,价格自然肯定就要上扬。反过来说,如果打击力度不够,贩卖、运输渠道畅通,价格就会下挫。拐卖儿童也是这个道理,打击得严,拐卖贩卖在减少,价格就会上涨。

  微博寻亲线索警方都会收集

  记者:微博上出现寻亲、寻找孩子的情况,会不会把这种线索考虑进去?

  刘安成:肯定会全部考虑进来。公安部打拐办陈士渠的微博,已经有230多万粉丝。对这种反映和举报的线索,都会收集起来,交由公安机关调查和侦查。一旦发现属实,就严厉打击。今后还会考虑做一种正式的举报平台。

  记者:如果孩子实在找不到亲生父母,该怎么办?亲生父母不接收的怎么办?

  刘安成:这部分孩子,将由国家依法抚养和收养,这是民政部门的职责。对于解救的被拐卖儿童,国家将提供费用给福利院,并提供教育及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对于没有子女的家庭,也可以依法临时代养。亲生父母不接收的,按法律就是遗弃罪,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本版摄影本报记者欧阳晓菲

  本报记者袁国礼

(编辑: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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