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16日消息( 记者 吴开诗 通讯员 周平虎 实习生 吴佳佳)今天,海口网记者从海南省交警总队获悉,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了《汽车行驶记录仪》(GB/T19056-2012)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GB/T28468-2012)国家标准,分别自2012年9月1日和12月1日起实施。今日,海南省交警总队通知要求各地交警贯彻执行。
据介绍,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是指在光源照射下,具有强逆反射性能、能够显著提高穿着者存在辨识力的中小学生校服。《标准》明确,校服上衣的正面和背面、双袖的侧面和后面,裤子的两侧,应缝(贴)制反光布,保证在360o范围内从任意角度均可观察到交通安全反光校服上反光布的反光。双袖反光布缝(贴)制的位置与袖口的距离应不小于50mm。上衣背面缝(贴)制的反光布,不应被学生书包完全遮挡。反光布的宽度、长度或面积要求如下:a)有效宽度应不小于20mm;b)使用条形反光布的,上衣和裤子缝(贴)制反光布各段长度之和,应不小于裤长的2.3倍。其中,裤子上缝(贴)制反光布长度之和应不小于500mm。使用非条形反光布的,其面积应不小于条形反光布的面积。
据了解,汽车行驶记录仪的使用,对遏止疲劳驾驶、车辆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保障车辆行驶安全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鉴定具有重要的作用。《汽车行驶记录仪》国家标准明确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功能主要有:行驶速度记录;事故疑点记录;超时驾驶记录;驾驶人身份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