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27日消息 从美兰法院获悉,原琼山市教育局局长朱某受贿案已经开庭审理,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朱某是海口市人,大学文凭。2001年3月份任原琼山市教育局局长,2003年1月份琼山市并入海口市后,改任海口市琼山区教育科技局局长,直至2007年年底提前离职。经检方调查,在担任局长7年中,朱某利用职位之便与好朋友李某勾结,先后在三起教育建制工程中收受贿赂6万元。
2002年上半年,琼山市教育局下属的电教站建设综合楼,朱某事先利用职位之便跟电教站站长梁某打好招呼,将综合楼工程交给其朋友李某承建。在朱、梁的帮助下,李某于2002年4月承揽下了电教站综合楼工程并予以施工建设。2002年夏天的一天,李某约朱某在琼山中学门口见面,将好处费2万元送给朱某。 同年,琼山市教育局下属的琼山市第二小学要建幼儿园学前班教学楼,朱某便跟琼山市第二小学校长陈某打招呼,将幼儿园学前班教学楼工程交给李某承建。李某于2002年9月承揽了这项工程,并在琼山市府城镇某宾馆二楼一包厢内,将好处费2万元送给朱某。2006年3月份,在朱某的帮助下李某又承揽下了海口市琼山区旧州镇光明小学的教学楼,在2006年底的一天,李某约朱某在原琼山北车管所门口见面,将好处费2万元送给朱某。
今年4月,朱某因涉嫌受贿罪被美兰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现在,美兰区法院正在对此案进行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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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