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17日消息(记者宋亮亮)10岁,正是孩子偎依在父母身旁撒娇的年龄;而乐东黎族自治县10岁男童麦源,却只能面对父母的遗像以泪洗面:身为教职工的父亲因劝阻两名擅闯校园的男子被炸死,患病的母亲受不了这个打击也相继去世。
教职工深夜被炸身亡
16日傍晚,懂事的麦源吃过晚饭后,忙着帮外婆收拾家务,还帮外公去喂鸡。多年来,他一直和外公外婆相依为命,爸爸妈妈的身影他只从照片中才能找到。“平时我们都不敢讲他爸爸妈妈的事。”麦源的表哥陈一海告诉记者,看到同龄的孩子在父母身旁快乐地玩耍,麦源经常会一个人对着爸爸妈妈的遗像发呆,每到逢年过节时还会悄悄哭泣。
麦源的父亲麦作明,生前是利国中学的一名职工。他家的变故,还要从2001年说起。
当年10月15日下午5点,乐东九所镇冲坡村委会村民陈俊、吉训志和吉家耿三人在吉家耿家里聚会时,商量好当晚要对和他们有矛盾的其他村庄村民实施报复。随后,陈俊将从一个朋友那里得到的两枚“山猪炮”,分给了吉训志和吉家耿各一枚。当天晚上9点,他们三人到乐东利国镇田园舞厅喝酒。期间,吉训志和吉家耿进入利国中学学生宿舍区,被一位正在校园内巡逻的陈姓校警指责后,他们便返回舞厅。晚上11点,他们骑摩托车回家,途经利国中学门口时,陈俊留在门口看着摩托车,吉训志和吉家耿再次进入学生宿舍区。正在巡逻的陈姓校警和麦作明发现后,要求他们离开校园。吉训志和吉家耿感到不满,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吉训志拿出随身携带的“山猪炮”向麦作明扔去,结果击中了麦作明的右颈肩部并发生爆炸。麦作明受伤倒地后,身体出血过多死亡。
吉家耿在逃离现场的过程中,也掏出随身携带的“山猪炮”向后扔,发生爆炸,后被追赶而来的其他职工抓住。吉训志则跑出了校园,坐上陈俊的摩托车溜掉了。
一凶犯被判无期徒刑
年仅30岁的麦作明遇害后,妻子曾丽珍心里难以接受,多年来一直沉浸在悲伤中,还要艰难地拉扯儿子长大。本来就患病的她身体状况恶化,于2009年初去世。当时年仅7岁的麦源成了孤儿。
吉家耿于案发次日被刑拘,2003年8月13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吉家耿犯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案发后,陈俊和吉训志一直在逃,直到2011年9月8日和10月5日,两人才分别到乐东警方投案。受理此案的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吉训志使用“山猪炮”非法伤害麦作明导致他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陈俊非法持有两枚“山猪炮”,交给他人使用后导致麦作明死亡,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
8月1日,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吉训志判处无期徒刑,陈俊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吉训志赔偿麦源183044元。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麦作明的亲属表示不服。16日晚上8点,麦源的表哥陈一海告诉记者,他们已委托律师,准备对此案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