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20日消息 本报17日刊发的《6000元买了一张入学“纸条》引起社会关注的同时,也让一个外来人员无奈的现实问题浮现出来:根据《关于海口市2012年秋季中小学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及方案》的安排,8月21日-24日为各中小学发放、领取入学通知书的时间,然而到目前为止依然有部分外来人员因为“房屋租赁证”等原因,没能为孩子办理完入学登记手续。面对公立学校看似敞开的大门,却不得而入或只能选择高价入学。
事例1
为孩子报名准备17项证件
王梅一家原住昌江黎族自治县,2008年,王梅被确诊患上了慢性肾功能衰竭,即尿毒症。为了治疗,王梅在龙岐村租住了一间每月200元的房屋,然后每周两次前往武警总医院进行透析治疗。随后王梅的丈夫、孩子也来到了海口。孩子阿亮,也在2008年进入了海口市龙岐小学。
按照《2012年秋季海口中小学招生范围公布》,阿亮应该去海口市四中。
8月5日,王梅带着孩子去所划片区学校海口市四中为孩子报名,工作人员告诉她,“你没有房屋租赁证明,回家准备好了材料再来。”
王梅先后准备了共计17项材料,包括:居民户口本、孩子出生证明、孩子毕业证、就学联系函、居委会证明等。然而关键的“房屋租赁合同”却无法办理。王梅找到房东伍女士,伍女士则称,由于是村里的老房子,根本就没有房产证。然后伍女士复印了自己的土地使用证、户口本给王梅。
目前,海口市四中通知家长8月20日把材料补齐交到学校,由于没有办理房屋租赁证明,王梅心里依然没底。王梅多年患病,家里已是债台高筑,“如果去私立学校,又哪里拿得出学费啊!”王梅哭着对记者说。
事例2
公司提供住处租赁合同成难题
郭先生2010年来到海口,原籍湖南,现在某公司做房地产预结算。由于公司为其提供了住房,因此郭先生也没有办理房屋租赁证。
从8月1日开始,郭先生用了4天,直到8月4日下午,学校才收取了郭先生的报名材料,然而令郭先生担心的是,在报名回执单上写了一行字:暂住年限不够。
在报名过程中,郭先生依次经历了缺“房屋租赁证”、缺“暂住证”、缺“就学联系函”,每一个“缺”都意味着必须拿回材料补充,第二天接着来。
郭先生所居住的房屋由其所在公司为其提供,因此自然也就没有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学校根据招生方案的规定,只得退回了郭先生的材料。回去后,郭先生从公司里开具了证明、打印了工资单,甚至保险单,以便证明自己的工作及居住情况。直到今天,郭先生依然不知道自己孩子的入学登记材料是否通过,他还在等学校的答复。
事例3
住了15年没有证件也无法证明
1992年朱先生从重庆来到了海南,并从此在海南扎下了根,娶了一位海南媳妇。1998年,朱先生跟妻子在海口安定下来,租住在坡巷村姐夫家中,这一住就是14年。
19日,朱先生带着7岁的女儿再次来到了金盘实验学校。由于没有“房屋租赁证”、“暂住证”。学校表示,按照规定,不能给予报名,并建议去龙华区教育局登记。
对于为何没有办理相关证件,朱先生说,以前也曾办理过暂住证,但是“感觉没有什么用处,后来就没办了,原来的暂住证已经过期。”然而对于什么是房屋租赁证、具体应该如何办理,朱先生均表示不知道。朱先生拿出了一个“房屋租赁合同”,这是他和房东签订的,上面还有他和房东的手印,“但是他们说这个不具有法律效应。
事例4
直接放弃公立学校读民办学校“方便”
王先生来自重庆,在海口已经3年多了,现在很多亲戚朋友也都来了海口,通过给建筑工地做工维持生计。王先生和妻子、孩子一起租住在坡博村一简易的平房里,房租是300元一个月。
由于证件不齐,王先生直接选择了私立学校。8月4号,从报纸上得知入学登记的消息后,王先生去所划片区的坡博实验学校,准备给孩子登记。看着王先生空着手来,工作人员也感到奇怪,“有租房证明吗?”王先生说,“有啊,我跟房东签了租房合同的。”“那个不算,要到房产局去办理房屋租赁证明才行。”
由于拿不出相关手续,工作人员告诉王先生,没有证件可以读私立性质的学校,学费是1600元一学期。随后工作人员带领王先生到了另外一个窗口,办理私立学校入学登记手续。
对于学校要求的证件,王先生感觉无从下手,最终索性选择了私立学校。8月13日,王先生在金龙利文学校给孩子报了名,学费依然是1600元一学期,报名很顺利,仅需要一些证明身份的证件即可。“报名虽然有点贵,但是很容易。”王先生对记者说,“要是孩子在老家读书,就不用掏钱了。”
“怎么不办相关手续呢?比如房屋租赁证、暂住证什么的?”记者问道。
“哪里知道呢?”王先生对于这个问题感到有些惊讶,“我们一个做工的,总是在外面干活,哪里想过这么多。以为直接去了就可以报名了嘛!”
记者调查
房屋租赁证明成无形“门槛”
在记者的走访调查中,先后询问过30余人,然而除了极个别人知道房屋租赁证外,其他人均表示不知道“房屋租赁证明”为何物,更不知如何办理。然而当说“租房合同”时,他们则都明白。
在记者采访的30余人中,有超过九成的人与房东签订了租房合同。合同由房东起草,双方签字,按个红色手印便算签订完毕。不过这样的合同学校并不予认可。学校认可的房屋租赁证明为“房东带着房产证及其他有效证件,与租房者一同到房产局办理”。
调查中发现,由于办理房屋租赁证明涉及到费用问题,对于一个月房租仅300到500元的出租屋来说,不仅是房东,连租房者都认为没有必要办理正规的租房证明。
来自湖北的李女士是少数几个办理了房屋租赁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由于经营着一家电动车维修店,李女士的房屋租赁合同、暂住证均按规定进行了办理。然而李女士在坡巷村租住的住房,却没有办理房屋租赁证明。“住的地方的房东自己都没有房产证,他只有一个土地使用证,办不了房屋租赁证明。”
由于受到房屋租赁证明、暂住证等的限制,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不得不选择民办学校就读,高昂的学费也因此成为这些在海口苦苦打拼的外来人员家庭一笔不小的负担。“招生计划及方案”中对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暂住证年限等规定,已然成了外来务工人员进入公立学校的“拦路虎”。
对此,教育部门相关人士表示,随着外来人员增多,目前海口市公立学校的学位数量与实际需求之间存在巨大的差额,做出这些严格的规定,也是为了降低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率,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确保义务教育科学发展而规定的,“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那么在执行上就会出现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