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22日消息 (记者李云川)小黄同学从海南省海口市金盘实验中学毕业前,市十四中学向其发放秋季招生宣传单,称第一志愿填报该学校并取得相应分数的高中新生,高中三年学费、书本费及服装费等全免。可当他前去报名时,却发现学校不肯兑现先前宣传单上承诺的优惠政策。
8月21日上午,有学生家长反映此事后,记者闻讯采访。
小黄同学拿出一份市十四中学的秋季招生宣传单说,他是海口金盘实验中学的初三毕业生,今年5月,他在金盘实验中学参加中招考试前,接到海口市第十四中学散发的一份2012年秋季招生宣传单,上面内容有:“凡中考成绩达到60分至69分的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中,将减免高中三年学费;70分以上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中,高中三年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全免,并送校服、送教辅,免费安排住宿;80分以上的学生来我校就读高中,除享受以上优惠政策外,每月补助300元生活费。”他看到这份宣传单,便填报了市十四中学。中考分数出来后,他考了71分,被市十四中学顺利录取。可近两天他去报名时,学校却不肯兑现原先承诺的优惠政策。他认为学校忽悠了他。
市第十四中学教务处主任李凯鹏解释说,因小黄同学是澄迈县户籍,属外来择校生,以往外来生的择校费他们学校可以自由作主,对达到一定分数的考生进行减免。今年5月他们向一些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散发招生宣传单,确实像往年一样制定了优惠政策,哪知今年6月市委市政府下发文件,要求各学校不能自行收取择校费,而由有关部门统一收取,而且择校费要实行收支两条线。他们学校无法违反规定,再自行减免外来生的择校费,但如果小黄同学按规定交纳了择校费入校就读后,学校仍然将按照宣传单上的承诺,提供其他优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