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27日消息 8月22日,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临高县对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的暂行规定》,22项优惠政策涵盖了子女上学就业、社会保障、住房、看病、发展生产等方方面面。
在教育方面,农村“两户”家庭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包括重点中学),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中考录取时,报考县内中学的给予其增加2个星。优先录取农村“两户”子女参加政府资助的涉农专业学习和培训,优先为其推荐就业岗位。在实施教育扶贫移民工程中,农村“两户”子女优先就读思源实验学校。农村“两户”子女和特困计生家庭子女考上一本院校的,每年奖励4000元,连续奖励4年;考上二本院校的,奖励3000元,连续奖励4年。在参军和就业方面,农村独生子女在参军和就业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录取。(记者马珂 通讯员 陈贤泽)